2月26日,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建议,应该逐步放开公务员录用的“35岁门槛”,倡导全社会招工消除职场年龄岐视,并进而要求整个社会(企业)取消对招聘者年龄的硬性设限,帮助再就业人群打破35岁年龄限制。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2020年1月8日发布的“公务员录用规定”显示,公务员报名条件明确规定为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这个要求,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应该看到的是,公务员系统有自己独特的特征。公务员体系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基层招收新人,经过多年历练、淘汰,一步步地升迁。公务员体系很少出现从社会招聘中高层职位的事情。公务员体系内部也不存在个体意愿的跳槽,都要服从组织安排。
这些特征注定了考公务员,一定是从基层干起。基层工作相对工作量大,压力大,更重要的是,收入少,对于35岁以上的人来说,经济压力大,收入不能应对开支,就很难坚持下去,流动性就会升高。另一方面,人年龄大了,还做着基层工作,比自己小的人领导着自己,心态上也比较微妙。这些因素都使得公务员招考更倾向于年轻人,设定小于35岁的门槛。
但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工作也是复杂的,有社会阅历,有行业经验的人,在公务员的基层工作中,甚至更占有优势。35岁甚至更年长者,充分发挥他们已有的能力、人脉、经验,为国家服务,是一件好事。
而且,公务员招考不应该仅仅是人力资源逻辑,还有公共逻辑。政府部门的所作所为,在整个社会有很强的示范效应。政府部门对年龄采取门槛政策,其他企业就会效仿。正如蒋胜男所言,公务员考试取消35岁门槛限制,将对全社会起示范性作用,成为社会组织、个体行为的参照准绳,有利于解决就业市场年龄歧视,对于全民生育婚恋养老和社会心态都有着巨大影响。
所以,将35岁作为一个公务员招考的限制,并无工作需求上的必要,在社会示范性上也不应该。
这个道理放在企业招聘员工也是如此。随着学历“通货膨胀”,很多年轻人35岁时才读博读硕毕业,刚刚进入社会,开始工作。这个年龄段,也正好是刚毕业工作几年,结婚有了孩子,父母可能已经退休,正好是最需要用钱的时候。有时候遇上35岁的门槛,找工作就会遇到困难。
以研究家庭、犯罪和歧视问题闻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教授,给“歧视”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只有当歧视者愿意放弃一定的利益,例如收入、利润、工资,或者享受,以便满足他个人的偏好时,才是歧视。简单地说,只有当一个人情愿伤害自己的利益,也要表达瞧不起,或损害另一个人,才叫歧视;否则,只能叫出于自利的择优。
企业设立35岁的门槛,目的是为了择优,但实际效果,却很可能相反。改变、提升企业的观念,是企业与就业者的双赢。
当然,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在老龄化这个更大的趋势下,招不到人,自然会放宽年龄限制。当下,随着越来越多制造业、城市服务业缺工常态化,35岁的求职年龄门槛已被悄悄打破。前段时间,出现“老板排队等着被工人挑”的新闻,显然,这种场景下,老板没办法对年龄保持苛求。
这会是未来的长期趋势。在韩国,有420万老人在工作,大多数人成为快递员、保安和清洁工。统计显示,韩国人平均工作到71岁才会真正休息。日本的情况也差不多,很多低端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年纪也相对偏大,观察出租车司机的年龄就会发现这一点。现在的中国,显然没有快递公司会招收71岁的快递员,但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深,这一点一定会改变。
所以,以公务员招考为切入点,消除年龄歧视,有助于提高35至50岁甚至60岁的劳动力人口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成为我国未来即将步入的老龄化社会劳动力市场的中流砥柱。(刘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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