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人民法院普法宣传第三方评估报告》发布 广东多家法院进入前十

2022-03-17 16:00:25    来源:羊城晚报     

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在北京发布了《法治蓝皮书·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2021)》(评估范围不含我国港澳台地区)。《法治蓝皮书·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2021)》发布了首份《人民法院普法宣传第三方评估报告(2021)》。其中,广东高院在高院中排名第三位,广东三家中级法院位列中级法院排名前十位,广东四家专门性法院位列专门性法院排名前五位。

评估结果显示,2021年排名居前十位的高院有:江苏高院、四川高院、广东高院、浙江高院、海南高院、吉林高院、上海高院、山东高院、安徽高院、福建高院。

排名居前十位的中级法院有:南京中院、广州中院、徐州中院、深圳中院、宁波中院、汕头中院、长春中院、海口中院、吉林中院、青岛中院。

专门性法院排名前五位的分别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珠海横琴新区法院。

评估显示,人民法院普遍重视普法宣传工作, 法院普法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法律文件宣传工作开展较好,普法工作方式注重新媒体新渠道。同时,评估发现,法院参与普法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表现在部分法院普法工作落实不到位、开展普法的形式不统一、普法作品形式有待创新。

项目组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国现行法院体制情况,评估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选取了93家法院作为评估对象,具体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共32家法院);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共49家);专门性法院12家(具体包括北京、上海、广州3家知识产权法院,北京、杭州、广州3家互联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5家法院,上海金融法院)。

在评估中,人民法院普法宣传评估指标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占比20%)、诉讼指南(占比20%)、案件公开(占比30%)、普法形式与平台(占比15%)、司法数据(占比15%)五个一级指标。项目组依托评估对象的公开服务平台进行了数据采集,此类平台包括评估对象的门户网站、司法公开网站、诉讼服务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各评估对象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等。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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