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22年就业富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通过就业帮扶增收入、技能帮扶强素质、社保帮扶保生活、人才帮扶促发展、公共服务惠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我省就业富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聚焦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困难群体就业帮促、劳务品牌培育、家政服务质量提升、职业技能提质增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升、乡村人才振兴、区域帮扶合作、人社乡村振兴基地建设、基层人社公共服务提升、工会助力联建村产业振兴等11大行动,通过部门协同,合力推进行动方案落实落地。
《通知》明确,我省将建设一批专业化劳动力市场和17个规范化零工市场,畅通求职择业渠道。通过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万企兴万村”等专项活动,促进人岗高效对接,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和就近就业。全面推行常住地就业服务制度,允许农民工利用城市空间,在特定时间段有规划、有秩序地从事个体经营,促进灵活就业。扶持农民自主创业6.5万人,新开发不少于5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按照不低于8%的增幅增长。全面落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持续推进困难群体应保尽保。
深入实施基层事业单位“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联合相关部门定向培养2800名乡村师范生和1500名农村订单医学生。开展乡村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开展助推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层系列活动,推动专家人才资源下沉。
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大力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开展培训9万人次。
建立省市县三级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平台、用工招聘信息共享平台、订单式培训合作平台,建设就业帮扶基地,开发爱心就业岗位,吸纳脱贫人口不少于100万人。
另外,我省还将优化乡村公共服务,积极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人社便民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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