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新政”出炉 4500亿政策红利即将释放

2022-05-17 09:17:02    来源:城市金融报    

失业保险“新政”出炉。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就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作出具体安排。在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和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力度。

那么,怎样援企稳岗促就业?稳岗返还资金如何领取?有何亮点?

怎样援企稳岗促就业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就业局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稳就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失业保险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人社部副部长俞家栋在吹风会上介绍说,这些惠企利民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稳就业、保民生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岗扩岗,有助于参保人员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能帮助失业人员缓解生活困难,兜牢保障底线。通知提出了8条实实在在的举措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聚焦受疫情冲击最大的困难行业,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的基础上,新增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不同期限的社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聚焦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持续承压的中小微企业,大幅提高稳岗返还比例,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快审快发,为企业及时输血供氧,从源头上稳住岗位稳住就业。

聚焦劳动者及失业人员,扩大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激励劳动者学习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在常规保失业人员生活待遇发放、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基础上,再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1年,最大化做到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此外,失业保险进一步突出培训在应对疫情中的稳岗功能,又新增了三项阶段性政策。其中包括,基金结余较多且突发疫情的地区,可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4500亿政策红利即将释放

近年来,得益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增就业稳步增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多。俞家栋介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预防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企业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一种激励。这项政策从2015年开始实施,多次调整优化,持续“扩范围、降门槛、减流程”,积极适应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变化,努力让政策跑在受困企业的前面,通过稳市场主体,达到稳就业的目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表示,今年,保障力度不减。新文件明确规定,阶段性扩围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同时,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并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那么稳岗返还资金如何领取?

为确保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桂桢表示,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统一入口申领,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人社部官方渠道申领,也可到各地人社部门的网站、公众号申领。

下一步,人社部将全面推广“三免”经办新模式,即“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大力推行网上办理,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失业人员申领无须提供失业证明,无须转移职工档案,无须现场签到,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以申领,还可先发放后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须办理失业登记。

为应对疫情影响,失业保险积极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创新实施了一系列减负稳岗提技能保生活的政策措施。据悉,本次政策预计共释放4500亿政策红利,将助力“六稳”“六保”,特别是为“稳就业、保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为了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可持续,俞家栋表示,人社部还将加强基金运行监测,指导各地密切关注基金的运行状况,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协调,及时调整基金的支出结构,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确保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在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方面,人社部还将指导各地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着力完善待遇申领信息化比对核查系统,严防基金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急钱”。

社保降费缓费是亮点

《通知》的亮点之一,是提出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为缓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压力,此次出台的社保降费缓费政策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司长郑文敏介绍,这项政策是在特殊形势下实施的普惠性和精准性相结合的政策组合,是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定向实施。政策适用范围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所有企业。二是期限较长。养老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的费款,最迟在2022年年底前补缴到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费款,原则上在期满后一个月内补缴到位。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是兼顾个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延缓至2023年年底前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四是办理简便。

郑文敏表示,相关缓缴费款政策可以为企业和个人增加800多亿元的现金流,对缓解这些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稳定就业、共渡难关,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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