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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民警在华丹大街收费站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吉C10***的灰色轿车驶入民警视线,该车前保险杠损坏,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民警核查,发现驾驶员张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我正在考科目三”,张某对民警说。
这时,坐在副驾驶的张某母亲向民警求情,希望民警对张某予以“照顾”。民警表示作为母亲应该约束孩子不能违法驾驶机动车,其母表示,今天实在是有事着急,而且路程也不远,就放任了孩子。
随后,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和其母亲表示深刻认识到了无证驾驶行为的危险性,张某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绝不会再无证驾驶。张某母亲也表示以后对儿子予以监督,绝不会再让儿子无证驾驶。
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张某无证驾驶的行为作出了处罚。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所以,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作为驾驶员,请主动拒绝无证驾驶行为,作为乘客,更要予以监督,主动抵制无证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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