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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蛟河大队民警巡逻至珲乌高速297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内,疑似故障无法前行,民警立即停好警车前去查看。
通过询问得知,驾驶员何先生和程女士夫妻俩欲从长春回延吉老家过年,不料行至此处车辆因右后轮爆胎导致无法继续前行,车内还没有换胎工具,焦急万分之际遇到了正在巡逻的民警。
见此状况,民警立即在车辆后方设置防护带,迅速用警车内换胎工具帮助驾驶员将备胎换好,驾驶员对民警的及时相助表示万分感谢。“能在这寒冷夜晚遇到这么一心为民的警察,真是我们的福分!”程女士感叹道。临行前,民警告知何先生和程女士如遇到车辆爆胎时换胎的便捷方法并叮嘱其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定期对车辆及轮胎进行检查维护。
隔日,何先生和程女士夫妻二人将一面印有“热心帮助献真情,助人为乐新风尚”字样的锦旗送到蛟河大队民警李鑫鑫、周炜钢手中,对他们一心为民、尽心竭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的行为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
1.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一定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及车辆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避免车辆发生故障。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遇车辆故障司机不要盲目操作自行处理,要立即打开双闪警示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并迅速将车上人员转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同时拨打吉林省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0431-12122,96122请求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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