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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中国吉林网从省水利厅获悉,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授予98家单位“吉林省节约用水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96人“吉林省节约用水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此次表彰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组织实施,得到了全省各级各类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经过基层推荐、逐级审核、综合评审、省级公示等程序,表彰工作圆满完成。
这次表彰对吉林省全面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进一步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全省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吉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和重要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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