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靠”属于非法,根据3月18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劳动权限等手段虚构参保条件、违规缴费社保和骗取社保待遇的,不仅要被社保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而且还要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此外,社保挂靠行为严重的,还有被纳入“黑名单”的风险,可能会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中,甚至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既然社保“挂靠”属于非法行为,那么为何还有人不惜冒着被处罚的风险这么做呢?原来有这5大诱因让人铤而走险,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我国现行的退休政策是社保缴费最低15年,达到法定的缴费年限。对于在职员工来说,法定的缴费年限是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而对于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来说,根据《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退休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5周岁。这个规定属于普遍性规定,对于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女性灵活就业者,只要单位工作年限达到10年,退休年龄会放宽到与女职工一样的退休年龄,也就是在50周岁允许退休。
早5年退休和晚5年退休,对人的影响非常大。虽然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养老金越高,但是50岁退休可以多领取5年的养老金,而且还可以享受每年的养老金调整政策,50岁退休得到的好处要远远好于55周岁退休。正是这个原因,那些不符合50周岁退休的女性灵活就业者,就有了找单位挂靠社保缴费的想法,以便能在50周岁时以职工的身份得到退休机会。
灵活就业者参加社保,与在职员工参保缴费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个人参保的险种一般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单位职工参保的是“五险”,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外,还参保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女性在怀孕和分娩过程中暂时中断劳动时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灵活就业女性如果挂靠在单位缴费,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但这种挂靠社保获取的待遇是非法的,属于骗取生育津贴的行为。
北京市的一家社保挂靠公司就是因为社保挂靠行为,帮助36个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骗取了生育津贴98万元,最后公司法人和财务人员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教训惨痛而深刻。
我国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比较大,在职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的待遇也要一定的差距。现阶段,我国的养老金计发基本上都是省级统筹水平,各省市都是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养老金待遇核发的。退休时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高,养老金也会比较高。
有些灵活就业人员基于领取高待遇养老金的想法,就在经济发达地区或者大城市找社保挂靠单位“代缴”社保,从而有目的地选择退休地,只要缴费满10年了,就有资格在当地领取养老金,从而骗取国家的高额养老金。虽然经济发达地区的缴费水平也比较高,但是与退休后获取的好处相比,不利因素根本不算什么。
现在不少经济发达城市或者省会城市,外来人口比较多,对外来人口落后和孩子求学问题设置了社保门槛,要求在当地缴纳一定的社保年限,才有资格在当地买房和小孩求学,为了满足社保条件,这些在大城市打拼的灵活就业者就想到了社保挂靠的“捷径”,借助社保挂靠的力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殊不知,这种社保挂靠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现在是流动的社会,人口流动频繁,不少人因为各种原因,频繁在各大城市之间变换工作,虽然人自由了,但有个麻烦事让人很不省心,社保缴费问题该怎么解决呢?不少人为了保证社保不至于因为自己频繁跳槽而经常中断,就想到了社保挂靠这种“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不用担心社保在不同城市之间的变换问题,也不用担心在跳槽期间社保中断缴费问题,省心又省事,但不论出于何种原因的社保挂靠,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综上所述,社保挂靠是一种非法行为,被查处后,后果严重,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公私财物,不仅要接受罚款、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严重的会被判刑。但是社保挂靠的5大“有利”因素,让社保挂靠“代缴”行为屡禁不止,一些人明知社保挂靠是一种非法行为,但利益的驱使让他们铤而走险继续着侥幸心理,冒险挂靠社保。为了减少或者杜绝社保挂靠行为,3月18日,国家也正式出手了,针对社保挂靠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这就提醒了那些想通过社保挂靠获取个人私利的人,挂靠有风险,该收手时就收手,否则后悔也来不及。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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