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保险获悉,《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2个月多后,近日,天津银保监局对辖内中介机构涉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提示风险,并逐一约谈8家业务规模较大中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业内人士介绍,摸底排查除了例行检查因素,也有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针对性,并非天津一地单例。尽管《办法》总则出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同步调整,但涉及产品销售及相关条件、经营区域等方面的细则还未落地,相比保险公司的快步动作,目前部分中介机构还在观望状态,进行过渡。而在《办法》进一步实施后,行业竞争格局或将趋于头部大型机构,互联网保险行业集中度提升。
约谈8家中介机构负责人,督促整改问题
据天津银保监局透露,自2月《办法》实施以来,天津银保监局创新非现场监管方式,深入排查问题风险,扎实推进制度落实,着力规范中介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行为。
一方面开展摸底调研,及时提示风险。通过线上问卷、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等形式,对中介机构涉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现状进行摸底调查,针对20家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在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信息披露、规范营销管理等方面提出40余条具体监管要求。
另一方面审慎约谈机构,督促按期整改。紧盯辖内互联网业务规模较大的8家中介机构,逐一约谈主要负责人,指导机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新规要求分阶段完成整改,特别在自营平台合规性、保障消费者知情选择权、有效隔离关联机构等关键领域进行自查自纠。
最后加强窗口指导,动态贴身监管。安排专人负责,与重点中介机构分别组建整改信息群,与机构业务、技术及合规负责人直接沟通对接,及时解答政策疑问,长时段、多频次指导合规经营,实施动态监管。
一位保险公司平台业务负责人向蓝鲸保险表示,“摸底排查并非单例”。其指出,调研下辖机构,一是例行检查,寻找并解决问题;二是有针对性的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摸底,“尽管总则已经出台并实施,但其中细则还未能‘靴子落地’,地方监管部门也是希望通过摸底的方式,进一步了解业务情况,明确经营区域划分,明确监管内容”。
据介绍,细则之所以未完全落地,主要集中在两方面,目前各方意见未能完全一致,“产品层面,哪些产品可以突破销售机构的区域限制,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销售。销售过程中,如何定性是纯粹的互联网业务,还是有人力促达的业务,监管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销售情形,对口管理模式和监管要求”。
此前,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将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阶段、不同保险产品的服务保障需要,另行规定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的险种范围和相关条件,并持续追踪互联网保险领域里的新情况新问题,陆续就自营网络平台、产品和经营区域等问题出台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构建立体化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体系。
该位保险公司管理人士指出,自《规定》实施以来,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机构持牌、人员持证”,为满足监管要求,保险中介平台需要与保险公司进行系统对接,并将机构、代理人展业证号传给保险公司,确保每一张保单都有明确痕迹,便于在出现投诉、纠纷等问题之后,能够找到机构、找到人。
值得关注的是,其补充道,相对于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管理、以及系统建设方面所做的调整,由于细则还未能全部出台,目前部分中介机构还在观望状态,处于过渡期。
优胜劣汰,竞争格局趋于头部大型机构
随着移动互联网对下沉市场的持续渗透,网销成为众多保险公司的战略方向之一,互联网保险中介机构也随之兴起,成为保费收入来源的重要渠道。
相关数据显示,保险中介渠道保费收入在总保费收入的占比连续多年超过80%,目前,国内有超过700家全国性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近7成已获得网销资格。
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比如合规性,一度存在非保险机构打擦边球、涉嫌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情况。举例来看,2020年,浙江银保监局曾向互联网保险平台杭州凡声科技有限公司开出195万元罚单,直言其“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杭州心有灵犀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违法行为”,被罚122万元。
因此,《办法》直接划定红线,明确行为边界。规定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代收保费等。
又如,部分中介机构内控制度不严格。“第三方中介平台有着突出的资源优势,但资质参差不齐的情况,整体门槛较低,部分自我管理能力较弱和技术能力不强的机构,很容易在引流、宣传等行为的合规性上疏漏,客户的信息安全等切身利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向蓝鲸保险介绍。
“整体来看,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趋严,对违规从事线上保险中介业务的处罚力度亦有所加强,从长远发展来看,政策的收紧能够使得互联网保险行业更加健康发展”,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指出。
近年来,监管部门先后明确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要求,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台《关于推进财产保险业务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线上化任务,提升保险业务可获得性和服务便利性;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严格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行为,加强互联网保险风险防控等。此前,业内也有消息称,银保监会酝酿制定保险中介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若评级较低,将无缘互联网保险业务。
需要关注的趋势是,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办法》持续实施后,无牌经营机构被肃清,行业竞争格局将进一步趋于头部大型机构,互联网保险行业集中度提升,细化管理下,此前存在的销售误导、违规套利等行为得到整顿。
“从趋势来看利好大机构,小机构在平台建设、内控能力方面会比较困难,但通过saas平台,提供一整套系统和业务流程,也能满足中小机构的运营能力”,一位保险公司管理人士指出。(李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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