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在南沙综合保税区落地

2021-12-14 22:30:45    来源:广州日报客户端    

据广州海关消息,近日,位于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内的广州卓威脚轮有限公司在广州海关的指导下,完成了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账册的设立,成功办理了南沙综合保税区首票料件入区手续,标志着广州市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业务在南沙正式落地。

图为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关员在南沙综合保税区内的广州卓威脚轮公司进行现场监管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一。由于国际形势变化和企业发展需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纷纷转型,谋求兼顾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发展,由外购、外销“两头在外”转变为内购、内销、外购、外销相结合。为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国务院2019年专门出台21项支持措施,提出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打造加工制造中心。其中的一个关键措施就是赋予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对我们这种大部分原材料从国内采购的公司帮助很大。我们可以实现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抵扣,预计每年可以节省综合成本约200万元人民币,运营成本也随之降低,更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开拓市场。” 广州卓威脚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年志鹏表示。

广州卓威脚轮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工业脚轮生产制造的加工企业,主要生产用于超市购物车、医疗设备等各类设备用脚轮,年产量达1400万套,年进出口交易额达3亿元人民币。此前由于在国内采购原材料所缴纳的增值税无法进行进项抵扣,且原材料供应商因没有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备案,不能与卓威脚轮直接发生业务往来,必须通过外贸企业过渡,增加了采购环节、采购成本和人工成本。

据了解,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参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后,主要有两方面便利:一是区内企业向境内区外的企业销售产品,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可以获得抵扣。二是区内企业从境内区外企业购买原材料等业务,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自身税额抵扣。

“概括地说,就是让区内企业购置国内的原材料和内销加工成品更便利,在南沙综保区开展此项业务,还享有货物离境退税、自用设备按内外销比例征税等税收政策便利。”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南沙港加工区监管科科长王中权表示,这有助于企业有效降低税负,提升产品竞争力,更好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广州海关大力推进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多次与广州市税务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等召开座谈会,建立联系配合工作机制,选派业务专家深入企业调研,开展政策宣讲和培训,并“一对一”指导企业开设试点账册。

广州海关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21项措施,推动综合保税区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做大做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关悦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 通讯员:关悦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彭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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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沙 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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