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增加2022年度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明确2022年度中小客车节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3.8万个。
据了解,广州市本次增加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是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36号)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促进车辆节能减排、引导市民购买节能环保车辆的政策导向。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常规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12万个,其中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而新能源车指标未纳入增量指标管理,可免摇号、免竞价直接配置。上述通告明确2022年节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3.8万个,即额外增加了2.6万个,调整后全年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将增加至14.6万个。
根据上述通告,2022年节能车增量指标自2022年1月起按月平均分配,单位和个人的配置比例为1:9,具体由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节能车指标,均纳入次月个人节能车指标进行配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高鹤涛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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