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沙区教育局发布关于注销六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的公告。
公告称,鉴于广州市南沙区大蒲语言培训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立智培训中心等6所校外培训机构自行终止办学、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况,南沙区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依法注销上述6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上述经注销办学许可证的6所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南沙区教育局将依法查处。
南沙区此次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
12月3日,从化区教育局也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通告,共注销3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通告称,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 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相关要求,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经区教育局研究,现依法注销新世纪外语等3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从化区此次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谢泽楷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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