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5日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广州海珠警方在“八大专项行动”“飓风2021”专项行动中,快速侦破一宗公司内部财物被盗案,抓获利用公司管理漏洞,盗走30多件摄影器材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2岁),初步查明涉案价值近30万元。
2021年12月23日下午,海珠区公安分局凤阳派出所接到辖内某摄影培训公司负责人李先生报警,称该公司放置在设备室内的相机、镜头、电影机等30多件摄影器材被盗,初步怀疑是公司内部人员所为。
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该公司新入职员工陈某曾于2021年12月8日至21日期间,多次私自进入公司设备室取走摄影器材,有重大作案嫌疑。接到报案当晚,民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盗窃公司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据陈某供述,他因沉迷赌博,欠下多笔债务,于是打起了公司摄影器材的主意。
陈某称,他于2021年11月下旬入职该公司任摄影讲师,负责实习生摄影课程,平日需要到公司设备室借取所需的摄影器材。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内部人员借取摄影器材,都要在前台人员处核对并登记。但是前台人员为求方便,总是随手将设备室钥匙放在前台办公桌的抽屉内,让公司员工自行领取自觉登记。
陈某于是利用这个漏洞,趁着前台人员外出的机会,偷偷取出钥匙进入设备室,盗走多件公司摄影器材。为了掩人耳目,他采取“蚂蚁搬家”的形式,每次只偷1至2件摄影器材。半个月下来,他一共盗窃了18次,转手获利近10万元。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岁末年初,各企业、单位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防范管理,增强员工法治教育,完善防盗措施,特别是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要妥善存放,避免造成损失。招聘员工时要把紧用人关,务必全面了解、严格审核,以免“引狼入室”。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杨秋明、张毅涛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杨秋明、张毅涛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紫玮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