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6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近日,广州交警根据“云端办”系统发现的 “买卖分”线索,成功抓获一名涉嫌买卖驾驶证记分的人员黄某(男,33岁),通过对黄某的审讯,发现并成功抓获买卖驾驶证记分的中介“黄牛”周某(男,26岁)。
经调查,周某对其充当买卖分中介,伪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给黄某在“云端办”系统为他人代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黄某2人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已被广州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广州交警于2020年7月1日推出电子警察“云端办”便民服务措施,驾驶人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即可线上处理全国车辆在广州市发生的电子警察记录交通违法行为,无需前往违法处理窗口,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办理业务。同时,“云端办”系统也自带“火眼金睛”,建立了“系统预警+数据分析+人工排查”多层次防范打击“买卖分”行为的手段。
广州交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买卖驾驶证记分”是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正常秩序,一经发现,广州交警将严查到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切勿心存侥幸参与“买卖驾驶证记分”,以身试法。
【知多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关规定,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有关规定,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张丹羊 通讯员 交宣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邱伟荣 通讯员 交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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