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栋别墅私挖地下室?城管:违法行为,迅速回填!

2022-01-08 22:22:41    来源:广州日报客户端    

在没有任何报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广州市白云区金湖花园11栋别墅竟私自开挖地下室。日前,在白云区城管部门的重拳整治,这些别墅业主已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自行回填整改。 

据介绍,金湖花园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北路,背靠凤凰山,毗邻南湖,山清水秀间云雾缭绕,别致雅静,生活氛围良好。然而,近来,这里的别墅区却出现了偷偷施工的情况。基层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小区11栋别墅先后组织施工队,在没有任何报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开挖地下室。执法人员督促业主整改,但相关业主却不愿意配合处理。经过反复沟通,除了1栋别墅自行整改完成之外,另外10栋别墅却出现“假整改、假回填”的问题:地下空间依然存在,仅在地面覆盖木板并浇灌水泥滥竽充数,看似回填的一楼楼板经不起踩踏,无法通过验收。

对此,白云区城管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研究会,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调查清楚事情原委,回填整改到位。经多部门配合调查,上述11栋别墅的产权逐渐明晰,开发商自持物业4栋、私人业主持有7栋,地下室开挖最小占地面积约151平方米,最大占地面积约494平方米,违反了《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条款规定。且无消防设计,无施工监管,有的甚至安装了电梯,安全隐患重重,必须迅速整改。白云区城管执法人员会同职能部门,采取锁定房产交易等措施,严格依法执法,这些别墅的业主先后主动表态配合执法工作,并最终在执法人员的统一监督下,完成了自行回填整改。

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区私挖地下室,不仅违法,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白云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违法建设巡查整治力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链接阅读】别墅私挖地下室为何违法?

白云区城管部门介绍,对于别墅权属人私挖地下室行为,其违反了《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规范,符合地下空间规划,依法办理用地、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规划要求新建地下工程与相邻在建或者已建地下工程相连通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连通,相邻地下工程所有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新建地下空间,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使用功能、范围、高度、层数和面积等内容。

对私挖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可以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贾政 通讯员 成广聚 赵婧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责任编辑:h001]
关键词: 地下室 违法行为

相关新闻

联系邮箱:99 25 83 5@qq.com

备案号:豫ICP备2020035338号-4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产经时报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