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切勿过量饮酒,更勿因情绪激动而随意谩骂、殴打他人或者毁坏财物。其他结伴者则需尽到善意的提醒、劝诫甚至照顾的义务,切勿恶意劝酒。
记者今日了解到,广州黄埔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聚餐喝酒时因开玩笑发红包等琐事,进而冲动打人的案件。最终,打人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20日20时许,被告人邱某与被害人梅某等几名工友相约一起在出租屋内吃饭喝酒。
期间,被告人邱某与被害人梅某因开玩笑发微信红包等琐事发生了口角,被告人邱某随即拿起啤酒瓶击打被害人的头部,导致被害人梅某头部受创(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随后,被害人家属报警。被告人邱某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向被害人共支付了人民币7万元。
事故发生后,被害人梅某被送往医院行开颅手术,随后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完全无自理能力,已花去医疗费近50万元。经医院诊断:颅内损伤(认知障碍、右侧偏瘫)、创伤性硬膜下硬膜外出血开颅血肿清除术后恢复期、左侧额颞顶骨手术后颅骨缺失、左侧额颞顶骨骨折、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高脂血症、继发性癫痫等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邱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
但本案中,被告人持凶器击打被害人的重要身体部位,危险性较大,且造成被害人严重伤残,故对被告人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还有前科,酌情可从重处罚。综上考虑案件的起因、性质、危害后果及赔付情况等,决定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邱某对自己冲动造成的严重后果,称“当初就不应喝太多酒,更不应碍于面子就拿酒瓶砸上去”。
经办法官蓝章湖指出,聚餐时饮酒本是联络感情,令人愉快的事情。本案中被告人借着酒劲因他人的几句话而心生怒气、情绪失控,甚至拿起酒瓶击打他人,最终造成他人重度伤残,使得一场愉快的聚会以悲剧结束,令人唏嘘。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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