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广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从化区、花都区、增城区可适度开采地下热水、矿泉水,南沙区则禁止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的一切矿业活动。
规划中透露,广州主要矿产有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硝盐矿、煤、矿泉水和地下热水等。其中,矿泉水为偏硅酸低矿化度矿泉水,水质优良,具备一定资源储量,有较好的开发潜力。地下热水资源丰富,主要集中在从化区温泉至良口地区和从化区灌村至增城区高滩地区,温度为中低温型,按热能划分,地热田规模均为小型。
规划提出,根据广州经济和城市发展总体布局、国土空间规划及矿产资源分布状况,坚持“生态优先、环境保护”方针,按照不同分区的资源状况适度进行资源产业布局。北部地区,包括从化区、花都区、增城区,属广州生态屏障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生态环境,适度开采地下热水、矿泉水,增城区禁止开采固体矿产,从化区、花都区限制开采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建筑用花岗岩、大理岩;中部地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为广州市城市发展中心区,实行生态优先,禁止开采固体矿产,限制开采矿泉水和地下热水;南部地区,包括番禺区和南沙区,番禺区禁止开采建筑用石料,限制开采矿泉水,南沙区禁止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的一切矿业活动。
截至2020年底,广州全市登记采矿权22个,其中固体矿山采矿证7个、地下热水采矿证2个、矿泉水采矿证13个。登记矿山企业22个,从业人数939人。其中大型矿山11个、中型矿山5个和小型矿山6个。
规划中提出,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合理管控矿业权投放时序和数量,实行退补平衡、总量控制机制,维持矿业权总量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规划期内采矿权总量控制在30个,其中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等固体矿产采矿权不超过7个,矿泉水、地下热水等水气矿产采矿权不超过23个。新建(在建)矿山必须从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五个方面严格规范准入管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标题图:视觉中国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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