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质量风险有了管理服务规程,建设单位投保质量安全保险后,将由保险公司对工程质量损失理赔兜底。2月25日,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监理行业协会主编的《广州市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及服务规程》《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质量风险管理服务规程》(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并实施。
广州市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包括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险、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是广州市于2020年7月出台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制度,是广州作为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出的制度性创新,也是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积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在建设领域做出的制度性探索。
据悉,建设单位投保质量安全保险后,保险公司将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进行从工程勘察到施工建设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把关,对建筑质量和安全造成的损失理赔兜底。
以住宅项目为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障范围涵盖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等质量问题。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10年;对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等保温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保险责任期为2年。广州市第一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单已于2021年4月在琶洲东AH041405地块落地。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方,房屋交付业主后出现渗水漏水、墙面脱落等质量问题,业主都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开展维修,保险公司借鉴车险理赔模式,按小额案件无感快赔,中大额案件快速抢修,第一时间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大大减少小业主索赔无门、建设各方扯皮推诿的现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全杰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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