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广州市海珠区纪委监委通报了2021年海珠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据悉,2021年,海珠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643件,同比上升12.22%;谈话函询9件次,同比下降10%;立案341件,同比上升7.91%;处分175人(其中党纪处分152人),同比下降11.17%。处分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25人,一般干部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42人。
图1:海珠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21年,海珠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667人次,同比上升5.87%。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477人次,占总人次的71.51%,同比上升20.7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28人次,占19.19%,同比下降25.5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4.35%,同比上升26.0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3人次,占4.95%,同比下降17.5%。
图2:海珠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海珠纪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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