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纪检监察机关多举措强化实名检举控告工作

2022-03-16 14:47:32    来源:广州日报客户端    

“您好,这里是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现在跟您做一个实名举报情况核实……好的,接下来,承办部门会继续联系您并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这是每个实名举报市民都会接到的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的告知电话。

匿名检举控告,曾是许多群众举报的主要选择,但匿名举报调查核实难、回应反馈难、打击诬告难,成为影响反腐败治理效能的现实困境。 

为加强和规范实名举报工作,广州市纪委监委建立了“1个方案+3项制度+2个通知”的制度体系(即《市纪委监委机关进一步加强实名举报工作方案》《关于保护、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协调联动共同促进实名举报率提升的通知》等制度),确保了实名举报处理快、有跟踪、有回音、有实效。据统计,广州市检举控告实名举报率从2017年的31.9%提高到2021年的51.9%,实现四年连续增长。广州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工作获得第二届“中国廉洁创新奖”。

□ 高效:实名举报有“绿色通道”

解决问题是大多数信访举报群众的迫切期望。广州市纪委监委开辟实名举报绿色通道,按程序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比如,经初步核实属于实名举报的,加盖“实名举报”印章后迅速呈批,确保5日内转入办理环节。又如,对办理的时限提出严格要求,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此外,广州市纪委监委还建立实名举报工作台账,通过电话催办、轨迹跟踪、发函督促、实地检查、约谈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分类指导、跟踪督办,确保实名举报件优先优质高效办理。

近年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升级信访渠道,公开“信、电、网、访”方式,增设接待场所智能引导设备,优化群众来访环境,公布各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高效分流受理群众实名举报。接下来,广州市纪委监委还将面向全市印发“码上通”实名举报宣传手册和海报,市民群众直接扫码就可以实现实名举报。

“优先办理是群众选择实名举报的重要原因,实名举报率的提升既是群众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更是一种鞭策。我们会更加努力,把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 安全:实名举报有“严格保护”

实名举报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是举报人最关心的问题。为打消群众顾虑,提高实名举报率,广州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出台《关于保护、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严格保护实名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突出“四个明确”:明确保密制度,对实名举报由专人在专门场所进行处理并保管,未按规定审批严禁调阅;明确打击报复行为性质,详细规定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十种行为,锁定惩处范围;明确保护措施,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申请保护;明确处置方式,对打击报复者依纪依法处理。

“为切实保护举报人,我们一方面联合了公安机关,便于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一方面压实责任,由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具体负责举报人的保护工作,并由信访举报部门协助配合。”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强调。

为进一步引导群众实名举报,广州市纪委监委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策划开展《信访小剧场》《实名举报安全吗》系列宣传,采用漫画、H5等新媒体形式普及实名举报政策法规。

“有纪委监委的保护,面对腐败我们就有了实名举报的底气和勇气。”近日,一名信访群众不无感慨地说。

□ 到位:实名举报有“二次反馈”

“举报人特别关心信访件办理情况,十分关注问题核查进展。”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说。

为回应群众关切,市纪委监委建立“二次反馈”制度。第一次反馈要求在案件初步处置结论得出前,主动联系实名举报人,听取其意见或收集其补充的证据;第二次反馈则要求在案件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处置结果,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切实构建“受理—办理—反馈”完整工作“回路”。如果举报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承办部门需认真听取和详细记录,将核查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

为进一步压实实名举报办理责任,信访部门定期汇总市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件办理情况表》,核对各承办部门实名举报件处置情况,向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市纪委监委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去年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接访实名来访群众6次,以上率下压实办理责任。

□ 权威:实名举报有“有功奖励”

近日,广州市番禺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某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经核查,信访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该干部被开除党籍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信访人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案件查办后,番禺区纪委监委给予该举报人近年来最大的一笔奖励8万元。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作用,广州市纪委监委在《关于保护、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中适度降低奖励门槛,增强制度操作性,加大奖励举报职务犯罪金额,明确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3000元至2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2021年初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共奖励16宗22人,奖励金额共计17.6万元,单笔最高奖金8万元。

有奖也有惩。广州市纪委监委在充分倡导实名举报的同时,制定落实查处诬告陷害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规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近年来共查处诬告陷害问题3起,开展失实澄清107起127人,批评错告5起5人,有力打击了诬告陷害,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实名举报更是体现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我们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和连心桥作用,把群众的‘弱信号’变为监督的‘强信息’,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眼前,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广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穗纪宣图源:视觉中国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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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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