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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通知,自12月1日起,符合广州市康复救助政策条件的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在居住地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服务,但居住地未实施由居住证发放地落实康复救助待遇政策的,按照广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落实康复救助待遇。
特殊孩子教师正在为孩子们进行康复训练
记者了解到,为解决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在异地居住难以在居住地享受当地康复救助待遇的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广州市残联出台《关于落实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异地康复救助待遇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中指出,异地康复救助的救助内容、适应条件、救助标准按照《广州市残疾儿童异地康复救助项目内容和标准一览表》执行,标准与本市户籍残疾儿童享受康复救助待遇水平相一致。
《通知》还对服务流程、报销流程、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和变更、项目管理要求等进行了细致的阐述。据悉,该通知自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20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穗残宣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通讯员:穗残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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