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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机械厂不服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一案中,广州市复议办审查后认为涉案企业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自行停止生产,属依法应当免予处罚的情形,由此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决定,确立了包容审慎监管、轻微违法免罚的复议办案规则,该文书荣获首届“全国行政复议优秀文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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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以来,广州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发挥行政复议法治保障作用,妥善办理涉及营商环境领域行政复议案件1000多件,积极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扎实工作成效全力护航广州经济社会发展。
其中,认真落实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轻微经营行为容错机制,坚决纠正涉企违法行政行为,并加大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选择性执法、合法不合理、合法不守序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强化涉企执法规范性、合理性,消除阻碍企业正常运转的不良影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在办理某企业不服7000多万元“天价”处罚行政复议指导案件时,市复议办对职能部门运用传统“线下”罚则对“线上”社交电商新业态作出7000多万元处罚进行调查、论证,提出“执法部门应当综合考虑传销的实质构成要件、行政处罚的比例原则和社会危害性要件”等法律意见,推动变更原机械“刚性”执法,最终处罚额度几近“打一折”,助力企业经合规整改后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实现新业态加速发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司宣头图/人民视觉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叶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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