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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宗“黑物业”敲诈勒索小区业主案。被告人江某峰、江某威担任小区物业经理及保安队长时,采用阻挠装修施工、停水停电等方式多次对小区业主及装修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案件宣判后,南沙法院分别向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南沙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助力防范打击治理“黑物业”。
据悉,在该宗“黑物业”敲诈勒索小区业主案中,被告人江某峰、江某威分别利用其担任广州南沙某小区物业经理及保安队长的工作条件和相关管理权限,以小区业主违规拆墙和违规搭建为由,采用阻挠装修施工,不允许装修材料、装修队进小区、停水停电等方式或以此相威胁,多次对小区业主及装修人员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好处费”和“茶水费”。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和二年并处罚金。
案件宣判后,南沙法院分别向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南沙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助力防范打击治理“黑物业”。
对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沙法院建议:以该案为切入点,对相关物业公司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物业公司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完善落实物业公司“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物业公司管理;畅通举报投诉通道,完善群众投诉机制,妥善处理投诉,把矛盾化解在源头。
对于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南沙法院建议: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监督、指导工作;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完善物业服务企业排名通报机制;进一步提升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两家单位对于南沙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均十分重视,分别回复了结合法院司法建议,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所实施的相关工作举措,包括开展检查、加强培训等,两家单位还联合建立了物业管理的巡查现场通报机制。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赵岑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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