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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16届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目前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的申请条件、指标体系和排名规则作出适当调整,如以基础指标分值排名、申请资格分由100分调整为150分、指标体系表适当简化等。
修改后让更多在广州长期稳定居住、长期稳定就业的群体从中获益
2021年印发实施的《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对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指标体系及分值作出较大调整,《办法》需跟进修订,以落实积分新政。经过测算,为进一步扩大积分制入户受益范围,适当降低门槛,积分制入户资格分从原来的100分调整为150分。
根据《办法》,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从指标体系看,此次修改将从“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采用部分指标用于积分制入户,不再直接使用全部指标。符合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将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和年龄三项指标进入排名序列,其他指标计入资格分,让更多在广州长期稳定居住、长期稳定就业的群体从中获益。如此前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3分,如今这一分值提升到每满1年计8分。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5个险种每满1年计5分提升到每满一年计10分。
此外,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在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从事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所制定的积分制指标体系,结合下达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遴选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入户审核并公示。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随迁入户本市。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申卉、贾政标题图/人民视觉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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