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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广州利用外资规模居全国前列,已连续10年保持增长,今年1-11月实际外资550.67亿元,同比增长9.2%,超过去年全年规模。作为今年进一步提振外商投资广州信心的重要举措,12月28日,16届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保障,从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促进投资便利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提升外商投资促进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共提出20条措施,将进一步优化广州市外商投资营商环境,稳定投资预期,为外资企业在广州扎根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加大制造业利用外资力度
今年1-11月,广州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78.5%,高技术产业增长44.5%,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长2倍,高技术服务业增长13.2%。为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加大制造业利用外资力度,稳定外资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引导外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南沙自贸试验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开放平台高水平利用外资。其中,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制造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与精细化工等领域,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市稳外资工作专班机制协调,稳定外资制造业骨干企业产业链供应链。
首次设立市本级促进利用外资扶持资金
近年来,广州一直以更大力度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培育国际经贸合作新增长点。根据《若干措施》,广州将对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按获得省财政利用外资奖励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鼓励各区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奖励。据悉,这是广州首次设立市本级促进利用外资扶持资金,通过省、市、区三级财政叠加支持,进一步稳定外资企业投资广州预期,切实惠及外资企业在广州扎根发展。
突出外商投资便利化和全流程服务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突出外商投资便利化和全流程服务保障,聚焦外资企业引进、落地、达产、运营全过程,从财税支持、商事登记、用地用电、物流通关、金融外汇、人才保障、出入境便利化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多种形式外商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和利润再投资等形式加大投资力度,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广州本土创新型、高速成长型企业吸引境外投资者战略投资。市场准入方面,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完善商事登记“穗港通”“穗澳通”等“跨境通”服务体系。用地用电方面,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外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指标,并加强电力保障。出入境便利化方面,继续巩固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为外商投资企业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提供便利化支持。金融支持方面,提供高水平跨境人民币便利政策,简化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手续,便利外汇投资资金使用。人才保障方面,对来穗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创新创业团队的外籍成员、外籍技术人才以及来穗从事必要经贸活动人员,为其本人和家属提供出入境便利、停居留便利。
《若干措施》还明确,支持外资参与实施《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粤港澳大湾区、RCEP等重大战略,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强化外商投资权益保障,加大对涉外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全球招商网络,持续实施产业招商导流和目标投资者滴灌计划,打造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等重大招商平台,加大力度引进外资总部和供应链产业链龙头企业。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落实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强化稳外资专班作用,持续建设外商投资服务工作站,不断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效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申卉、贾政标题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骆昌威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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