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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上午,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庭审徐某、广州某亚公司不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准予变更登记决定和广州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马曙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少斌代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庭应诉。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就案件进行了陈述、答辩,并结合举证情况,展开了充分的质证和法庭辩论。在庭审中,马曙和吴少斌倾听原告提出的诉求,并就解决争议发表了意见。
在最后陈述阶段,马曙表示,案件反映出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实践中的“老大难”问题,即因公司内部矛盾导致公司失去对营业执照和公章的控制,因而无法正常办理变更登记的困境。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优化市场主体登记程序,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继续助力广州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城市。
近年来,广州市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递增、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呈现“告官能见官”常态化趋势。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穗司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林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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