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4日获悉,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深入开展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医疗美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打击养老诈骗”等违法活动。近日,该局查处的三宗虚假违法广告案入选广州市2022年第二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共计罚没83万元,其中最高罚款55万元。
案例一
广州市紫清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
(相关资料图)
当事人为推销其经营的“小纤条果味型果冻”“凝胶软糖”,在其位于拼多多平台的网店发布“嗯嗯不畅、一吃即通,好轻松”“解决身体油腻感,沉重感”“吃完即通畅”等含有治疗便秘、减肥等功能及治疗内容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推销其所经营的本草堂红润焕采滢亮礼盒、红润焕采洁面乳、霸王抑菌洗手液等产品,在其微信小程序上发布“告别黄脸婆”“赶走黄气”“调理白皙”等无法证明内容真实性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为推销其所经营的“白鹤新康人参再造丸”“金丹活罗宛抗骨质增生丸”“陈福记回春如意胶囊”“莲克小活络片”等产品,在其官网发布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经营者要加强自律、依法合规经营,以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该局表示,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广告行为,保持执法震慑力。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见习记者:王宇 通讯员:乐智明、付潇翔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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