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资讯】公证委托变卖资产退赔,当事人获谅解被判缓刑

2023-02-10 18:25:28    来源:广州日报客户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因涉嫌经济犯罪,当事人许某(化名)被羁押于看守所,他希望委托家人变卖资产以积极退赔。但因没有先例,几经周折,公证员得以合法合规进入看守所进行公证,使当事人在判决前成功变卖资产返还犯罪所得。因当事人存在积极退赃、获得被害单位谅解等减轻、从轻情节,法院依法判处缓刑。

日前,一面当事人赠送的感谢锦旗,送到了广州公证处公证员和办案律师的手中。

2022年初,当事人许某(化名)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羁押于看守所中,案情复杂且金额巨大。当事人迫切希望委托家人变卖资产以退还犯罪所得换取谅解,但人在看守所无法委托,且在初期侦查阶段,程序比较敏感,稍有不慎可能还涉及转移资产等问题,一直无计可施。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冯宇平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经过对案情的了解和研判,认为可以尝试办理公证委托,但在咨询公证人员后,公证员也提出在侦查阶段办理确有难处,且暂未有过在侦查阶段办理公证委托以变卖资产的先例,建议判决后再处理。

但是,如果等判决后再处理资产用以退还犯罪所得,那么当事人就失去了判决前获得谅解的机会,在量刑上难以获得从轻或减轻。

广州市公证处罗苑平、张妍、徐晶公证员及办案律师考虑到这个情况,与委托人一起协助家属与公证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看守所、房管部门以及被害单位等多方进行沟通协调及申请,最终获得各部门的同意,合法合规地进入看守所进行公证。

此后,公证人员及案件主办民警等一起进入看守所,办理了公证委托,使当事人能及时成功变卖资产返还犯罪所得,与被害单位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获得了被害单位出具的谅解书。

在后续的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检察院、法院、当事人、办案律师及被害单位针对案件深入沟通,进一步对案件进行调解及和解处理。最终,因当事人存在积极退赃、获得谅解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取得缓刑的判决结果,得以回归家庭和社会。

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件的成功是委托人、律师、公证处、公检法机关、看守所以及当事人共同协调配合的结果,所涉机关人性化处理,让当事人在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体会到法律的人性化,有利于当事人完成自我改造,真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责任编辑:h001]
关键词:

相关新闻

联系邮箱:99 25 83 5@qq.com

备案号:豫ICP备2020035338号-4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产经时报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