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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低价出租的物业,被‘中间商’赚取高额差价,村民却得不到好处!”前不久,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纪委工作人员到江村村走访时接到群众反映,该村一处集体物业商场约50个商铺的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村集体的收益流失严重。
江高镇纪委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迅速下沉一线,向村社和相关商户了解情况。原来,2017年江村村与承租人就该商场物业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是协议条款不规范、不完善,没有明确物业升级改造后的收益分配问题。承租人在对物业升级改造后,赚取的差价尽数收入囊中,而村集体的收益却丝毫没有增加,江村村“两委”干部虽然多次与承租人协调解决,但始终不见成效。
事关群众利益不容半点马虎。该镇纪委一方面聚焦主责主业,以监督整改为切入口,压实合同整改主体责任,督促镇“三资”办、江村村立行立改;另一方面,主动冲锋在前,通过“一对一”谈话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凭证,以治整乱,规范管理。经多方沟通协调,江村村顺利从承租人手中收回低价出租的集体物业,由村经济联合社直接发包给商户,租金收益全数回归村集体,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增加收益296万元。
这只是白云区纪检监察系统主动下沉监督推动问题合同整改的一个缩影。据悉,近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易发多发,且涉及利益多,矛盾错综复杂,整改难度大。白云区纪委监委主动作为,靠前监督,建立“群众有诉求,纪委快出手”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派驻纪检组监督“探头”作用,指导镇街纪工委、监察站主动“下沉”到重点难点村社,对集体“三资”管理和收益等情况进行清理排查、逐项整改,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严厉打击各类侵害集体利益的行为,保障村社集体收益“颗粒归仓”。
“集体利益事关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要始终坚持用心用力用情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白云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接下来将持续聚焦监督下沉,织密织牢具体化、常态化“小微权力”监督网络,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协同联动监督,以精准监督推动精准治理,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纪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叶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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