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2023-03-09 11:39:07    来源:    

广州市广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招标公告


(资料图片)

广州市广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资深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招标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简介

广州市广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广州日报社持股80%,广州大洋实业持股20%,是广报集团产业多元化业务的重大实施平台。依托广报集团文化传媒资源优势,积极布局“文化+地产”,构建“产办类重资产项目为核心、文创园区和长租公寓微改造类项目为两翼”的文化地产业务体系。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建设(包括长租公寓、产业园区及商住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招商运营、项目投融资与股权收购等领域。 

二、服务范围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常年法律顾问为招标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招标人、招标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报美园投资有限公司等)的法律事务和合规事务,以及招标人参控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广报盈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凯龙置业有限公司等)涉及招标人审批事项的法律事务和合规事务。

三、法律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1、解答日常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协助草拟、修订、审查、出具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招标文件、对外函件等;

3、应要求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拟定谈判方案,提供现场法律支持;

4、应要求,为日常运营、管理、商事交易等方面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等出具法律意见,必要时参加工作会议;

5、提供与招标人主营业务有关的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解读、分析及研究;

6、应要求开展风险客户调查,及时反馈至业务部门并提出法律应对措施;

7、代为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司法文书等;

8、根据实际需要和规范性要求,协助草拟、审查、修订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对当中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法律问题、法律隐患进行提示,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协助修订等工作;

9、根据业务需要组织专业培训;

10、应要求对除新投资项目以外的事务进行合规审核,出具合规审核意见书;

11、结合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提供合规意见;

12、应要求指导开展合规体检,出具合规体检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执行的整改建议;

13、应要求起草、修订业务风控合规手册;

14、其他法律事务及合规事务。

(二)法律服务收费与服务期限

1、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40,000.00元,报价超过该限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含税价,包含投标人为完成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四、招标程序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及投标人遴选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评审选定服务单位阶段。

(一)第一阶段:投标人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根据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五条),按《投标人资格审查及遴选评分表》(见附件7)进行评选。资格合格投标人数超过5人的,选取评分排名前5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资格合格投标人数少于5人(含)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资格合格投标人数不足3人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入围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将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公告公示,未入围投标人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招标人按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分(见附件6),综合得分=投标报价(10分)+面谈评价(90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选定为中标人。

五、资格条件

律师事务所应具有以下资质:

(一)经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并有固定正规的办公场所;

(三)不存在与广州市广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参控股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四)三年内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三年内没有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六)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投标文件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

1、投标文件递交时限: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7日上午10点前(北京时间);

2、评审安排: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性审查及投标人遴选;

3、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人单位介绍资料(格式自定);

2)《投标申请表》(格式详附件1);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4)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查询本单位身份信息并截图(盖章)

5)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详附件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需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附件3);

7)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三年内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证明;

8)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9)律所及团队荣誉证明材料;

10)服务团队资料(格式自定);

11)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12)报价函(格式见附件5);

4、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内容1-11项资料为一整体单独封装,第12项报价函单独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使用A4纸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封面的显著位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交的投标文件须经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同时所有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4)涉及下列任何一条者属无效标书:

(1)无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编制,服务内容及责任与招标公告的要求不相符;

(3)投标文件上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逾期交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超出限价、服务限期低于招标要求期限。

(二)第二阶段

1、面谈安排:第一阶段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安排入围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进行面谈,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通讯方式通知。

2、综合评审:报价函于面谈当日拆封,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分别与入围投标人面谈,并根据面谈情况进行评分,面谈时间不超过25分钟。

3、投标人面谈要求:

1)时间要求:投标人需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按时到场签到并参与面谈,迟于通知时间10分钟签到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进行面谈,按面谈评价为0分处理;

2)人员要求:投标人团队安排不多于2人为代表参加面谈,原则上主办律师必须到场。

七、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广报中心南塔24楼广州市广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工作联系人:陈工,020-81163530;

常法服务内容联系人:邓律师,020-81163270

八、其他规定

(一)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未入围或不中标的理由。

(二)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除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外,并就产生的损失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三)合同内容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中标人与招标人按该合同模板进行签订,但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进一步优化和补充的权利。

广州市广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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