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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广州市鼓励支持个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指引》。根据指引,补贴对象为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广州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以发票日期为准),并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以下补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在10万元(含)至15万元,补贴10000元/台;车辆价格在15万元(含)至20万元,补贴8000元/台;车辆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台。
具体车辆要求为:
(一)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等的新能源汽车。
(二)在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申领信息系统登记,并接入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大数据监测平台。
(三)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车辆在能效、低碳、智驾、智控、动力、能耗等领域符合相关条件(见附表,所有车型均需满足基本条件和对应任一项指标先进性条件),并实现规模化推广应用。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徐雯雯 申卉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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