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广州日报社选择资深的律师事务所,承担广州日报社物业经营与管理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社物业简介
广州日报社现有物业面积约25.99万平方米,其中广报中心面积约19.72万平方米,其他零散物业面积约6.27万平方米。物业用途涉及自用、商铺、办公、住宅等,主要分布在广州市内,个别物业分布于上海、香港、海南等地。
(相关资料图)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产权登记在广州日报社名下的物业,以及由广州日报社实际控制、实际使用的物业(包括广报中心及其他零散物业等,以下统称“报社物业”)。物业经营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的出租、出售、运营、招商、推广、维修改造、资产评估、拆迁户管理、物业管理等。
三、法律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1.解答报社物业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日常法律咨询,应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2.协助修订报社物业经营类模板,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协商函及其他法律文书;
3.代为发布有关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4.代为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司法文书等;
5.提供与物业经营与管理相关的法律信息和资料;
6.应要求参与报社物业经营与管理相关的磋商和谈判,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等,准备或审核谈判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根据业务具体需要进行法律评估、分析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7.就报社物业经营与管理所涉及的具体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评估方案;
8.针对物业的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必要时参加工作会议;
9.进行总结分析,对报社物业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中法律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建议;
10.应要求对经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辅导或者培训,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11.应要求免费出具律师函、具体事项法律意见、法律咨询意见等文书。定期向招标人进行汇报,对报社物业经营与管理专项法律工作及工作所涉的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12.协助草拟、审查、修订报社经营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则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对当中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法律问题、法律隐患进行提示,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协助修订等工作;
13.每周按招标人要求到招标人处办公(驻场地点:广报中心南塔24楼)(不少于8小时/周,按招标人考勤要求执行);
14.应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调查,及时反馈至业务部门并提出法律应对措施;
15.其他与物业经营与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
(二)法律服务团队要求
1. 人员数量要求:法律服务团队需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主办律师至少2人、驻场律师1人、其他团队成员若干。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及驻场律师可为同一人。
2. 人员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律所合伙人,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及驻场律师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证(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主办律师、驻场律师必须具备物业经营与管理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需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若有一人不符合以上条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3. 人员分工: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整个法律服务工作的沟通协调,统筹处理法律服务的所有事项;主办律师负责日常事务的对接,驻场律师按招标人要求驻场,协助招标人对业务部门的法律问题解答;对文件材料审核及草拟,出具工作指导意见,出席相关会议沟通或谈判。
(三)法律服务收费与服务期限
1.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360,000.00元,报价超过该限价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次法律服务内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服务费、交通费、快递费、材料费、伙食费等各项费用(应招标人要求需到除广州市之外出差的,差旅费参照招标人标准执行,具体费用据实结算)。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
四、投标资格条件
律师事务所应具有以下资质:
(一)经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并有固定正规的办公场所;
(三)不存在与广州日报社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四)三年内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三年内没有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六)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人单位介绍资料(格式自定);
2.《投标申请表》(格式详附件1);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4.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查询本单位身份信息并截图(盖章);
5.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详附件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需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附件3);
7.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三年内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证明;
8.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9.报价函(格式见附件5);
10.合伙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6)
11.律所及团队荣誉证明材料;
12.服务团队资料(按附件7、8格式编制一览表,并按附件7人员顺序介绍相关人员、附上证明资料);
13.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整体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使用A4纸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封面的显著位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交的投标文件须经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同时所有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4.涉及下列任何一条者属无效标书:
(1)无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编制,服务内容及责任与招标公告的要求不相符;
(3)投标文件上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逾期交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超出限价、服务限期低于招标要求期限。
(6)投标文件第五条第(一)点的2-8项为资格审查内容,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17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联系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至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6号广报中心南塔24楼广报实业。
3.招标工作联系人:陈工,020-81163530
常法服务内容联系人:邓律师,020-81163270
六、定标规则
(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附件9评分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三名候选人,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三)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投标人需对相关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属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投标人确认提交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确认提供的信息及所有证明文件真实、准确,确认提供的诸如报价、承诺等信息不与最终合同签订的内容有明显的偏离。
(六)中标人弃标或被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投标人存在缔约过失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本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不论评选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在参加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其他
(一)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
(二)确定中标人后,广州日报社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除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外,并就产生的损失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三)合同内容(附件10)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中标人与广州日报社按该合同模板进行签订,但广州日报社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进一步优化和补充的权利。
广州市广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附件1-9-投标申请表、负责人证明书、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报价函、合伙人证明书、服务团队信息一览表、主办律师及驻场律师业绩一览表、综合评分表.doc
附件10-广州日报社物业经营与管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docx
(资讯)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