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社会氛围,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4月20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二批典型案例。
(资料图)
案例一:番禺区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7日,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番禺区石壁街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4月10日前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11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并未按要求改正。依据相关规定,该局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4月14日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当事人处200元罚款。
案例二:黄埔区某餐饮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30日,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餐饮有限公司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依据相关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案例三:广州某日式料理餐饮有限公司悠方分公司设置最低消费额案
2023年3月28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前往广州某日式料理餐饮有限公司悠方分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在其经餐饮服务场所内设置了最低消费额(告知入座包间的消费者需最低消费3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规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案例四:海珠区某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7日,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吃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小吃店涉嫌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
案例五:广州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悦和方分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7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广州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悦和方分公司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
案例六:广州某餐饮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1日,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广州某餐饮有限公司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
案例七:花都区某麻辣烫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7日,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花都区赤坭镇某麻辣烫店没有主动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违反了相关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宇 何颖思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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