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冰墩墩”、复制“猪猪侠”……以案释法,这些侵权行为不能做!|当前热议

2023-04-25 21:47:57    来源:广州日报客户端    

为迎接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5日下午,广州市版权局举办了以“版权赋能·花城竞发”为主题的2023“创意花城”广州版权宣传周主会场活动。活动现场发布“某酒店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等10个2022年度广州市打击侵权盗版典型案例,集中展示公安、文化执法、海关等版权执法相关部门查处侵权盗版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震慑版权侵权违法行为。


(相关资料图)

1.广州市“6·17”侵犯教辅图书著作权案

2022年9月,在广东省公安厅食药环侦处的统筹指挥以及省、市版权管理部门、文广旅部门的配合下,广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越秀区分局联合开展“6·17”侵犯著作权专案收网行动,在广东广州、揭阳、佛山等地打掉一个特大的非法生产、销售盗版教辅图书的侵犯著作权犯罪网络,共捣毁印刷厂、工作室、仓库等窝点8个。经查,该案涉及多个犯罪团伙,涵盖母版设计、批量印刷、装订封装、网络销售等“一条龙”犯罪环节,涉案价值约2000万元。目前,已刑拘17人,逮捕3人,实现了全链条打击。

点评:该犯罪网络由多个犯罪团伙组成,非法印制、存储、销售盗版图书数量巨大,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正规出版社等机构的合法权益,生产的盗版教辅图书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案由公安机关、版权管理部门、文广旅部门共同参与,是推动广州市版权执法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加强行刑衔接,提高版权执法效能的典型案例。

2.广州市“8·22”侵犯图书著作权系列案

2022年8月,根据关联案件线索,广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增城区分局成立专案小组开展联合行动。经过4个月的扩线侦查,打掉一个家族式经营的特大侵犯著作权团伙,共捣毁了16个涉案窝点,查获包括假冒出版社名称、无出版单位、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的多种非法出版物约70万册,涉案价值约6000万元。目前,已刑拘11人,取保候审1人,逮捕4人。

点评:该案系犯罪团伙家族式经营,体系庞大、分工明确,涉嫌非法印刷、仓储、销售侵权盗版图书,利用互联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漏洞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深挖犯罪线索,对侵权盗版行为全链条打击,最大程度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3.广州市“6·20”侵犯游戏著作权案

2022年6月,广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番禺区分局成功侦破“6·20”侵犯任天堂游戏著作权系列案件。经查,该犯罪团伙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在游戏机主板中复制多款软件,并成立公司从事生产、仓储、销售侵权游戏机,通过电商平台销往全国各地。此外,该公司还将侵权主板销售给其他8家公司。此8家公司再将主板加工为成品摇杆游戏机,通过电商平台销售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货值2000多万元。该系列案件共刑拘11人。2022年11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对系列案中的陈某某进行审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刑,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人员正在起诉中。

点评:该案侵权范围涵盖全国多个省市,涉及游戏软件生产、销售等环节,是侵犯游戏著作权的典型案例。本案的成功侦破,有利于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游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4.广州市“7·06”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

2022年7月,根据举报线索,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成功侦破“7·06”特大侵犯著作权案。经查,廖某某利用管理权限私自拷贝其就职的上海欢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九梦仙域移动游戏”源代码,离职成立上海赢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薪挖来多名原“欢缘公司”游戏研发技术人员和开发运维人员。随后,“赢游公司”对私自拷贝的游戏源代码简单修改更名为“古剑奇闻录”游戏软件,并投入市场。该侵权游戏上线以来,运营流水约1亿元人民币,造成被侵权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0万元。目前,已刑拘10人。

点评:在该案中,侵权企业受高额利润驱使,无视法律大肆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对持有著作权的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案的成功侦办,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为被侵权方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同时对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促进了企业创造的主动性,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5.广州市增城区某酒店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

2022年5月,根据权利人投诉,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某酒店进行检查,发现其一间客房的墙纸、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的装饰图案中,含有“猪猪侠”系列卡通人物形象图案,与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涉案美术作品在整体造型、形态特征、表现手法、视觉效果等方面基本一致,构成实质性相似,且该酒店无法提供合法授权证明材料。经查,2018年6月至2022年6月期间,该酒店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客房的装饰图案中,复制了“猪猪侠”系列涉案美术作品,还通过网络订房平台向公众传播了含有该系列美术作品的房间照片。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对该酒店作出警告、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酒店等服务行业在满足多样化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同时,存在未经许可复制他人美术作品的侵权风险。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本地知名动漫形象的版权保护力度,及时快速查办案件,较好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对规范作品使用传播起到很好促进作用。

6.广州市黄埔区某箱包商行销售冬奥会侵权作品案

2022年2月,广州市黄埔区某箱包商行从花都区狮岭镇流动摊贩购入熊猫冰墩墩小台灯22台、熊猫冰墩墩创意纪念钥匙扣23个等2种冬奥吉祥物衍生品后,通过电商平台进行销售。截至2022年3月2日,上述商品全部售出,获违法所得320元,该商行不能提供北京冬奥组委会授权书。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该商行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20元、没收侵权复制品3个、罚款人民币0.3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是侵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及其衍生品著作权的典型案例。2022年2月,广州市版权、文化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对侵权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的行政处罚,较好地维护了冬奥专有标志美术作品传播秩序。

7.广州市南沙区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侵犯培训教材著作权案

2021年12月,广州市南沙区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优贝未来少年演讲家》系列正版丛书作为辅助教材供培训使用。2022年5月底,该培训中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该培训教材109本,并免费发给参训学员作为教材。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培训中心作出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0.8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培训机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培训教材用于培训。该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规定的情形,侵犯了教材的文字作品著作权。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准确掌握当事人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有助于规范教育培训领域使用教辅教材秩序,对培训机构及参加培训人员具有警示作用。

8.广州市天河区某影业有限公司侵犯设计软件著作权案

2022年10月,根据权利人投诉,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检查某影业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复制安装某3D图像设计软件,无法查询软件序列号,违反公共利益。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公司删除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安装的软件,并作出罚款0.8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使用正版软件是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应尽的义务。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开展设计软件执法检查行动,准确认定违法事实,对办理设计软件类侵权盗版案件具有借鉴意义。

9.佛山市禅城区某服饰商店制售侵权盗版服装案

2021年12月,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区版权局、公安分局,检查位于红卫新村西街29号的佛山市禅城区某服饰商店网络直播售卖间,现场发现该店正通过网店出售印制有“星际熊”美术作品图案的卫衣,未能提供授权使用证明,构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当事人承认了其未经许可,通过网络下载“星际熊”相关美术作品图案并印制在服装上对外销售的事实。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449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当事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美术作品图案,并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发行涉案服装,具有一定隐蔽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权利人投诉,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处罚,探索了查处直播电商侵权案件调查取证、侵权认定技巧,具有借鉴意义。

10.东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出口拖鞋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

2022年4月,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在东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一批至越南的货物中,发现其中有使用“银河奥特曼系列之英雄形象作品集”美术作品的拖鞋1860双,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著作权,另有标有涉及多个国际知名品牌标识的拖鞋共9620双,涉案货物总价值为人民币17.2万元。经联系确权,相关权利人认为上述货物为侵权产品,并提交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及担保。该关对涉案货物实施扣留,于2022年12月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涉案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共计19.8万元人民币。

点评:该案当事人未经授权,在出口货物上使用国际知名动漫美术作品,同时侵犯多个国际知名品牌权利人商标权,若其出口国际市场将损害中国制造来之不易的良好国际形象。该案体现了海关不遗余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决心,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信心。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岚 通讯员:穗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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