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持续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实现新跃升,助力企业发展。近日,广州环评改革再出招。
5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 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深入推进规划环评、简化环评管理、优化服务模式、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融合办理、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等方面继续创新工作方式,在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同时,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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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环评改革 探索环评编制审批标准化模式
《通知》提出,持续深化环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实行豁免环评管理、告知承诺制审批,试行打捆审批模式。
所谓的“打捆审批模式”是指:各环评审批部门对所在区域内同一建设单位建设多个同类型的下列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工程、等级公路、城市道路、输变电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加油加气站、动物医院、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学校、公园等市政设施或社会服务业项目,可实施环评打捆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
《通知》还明确,探索环评编制审批标准化模式。研究出台部分行业环评文件编制、审批指引,指导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规范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环评编制内容,指导各环评审批部门对同类型项目实行同标准、无差别的审批,推行环评编制、审批标准化模式,减少环评工作随意性,缩短环评编制和审批时间。
继续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扩大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试点范围,继续优化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融合办理流程,巩固深化试点成效,探索推出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举措,实现融合审批新模式。
服务项目服务企业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环评咨询
为更好服务项目、服务企业,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通知》特别提出,建立环评服务保障机制。各环评审批部门应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环评靠前服务、跟进指导、全程参与的服务保障机制。“一对一”专人对接,“点对点”精准服务,开展重大项目审批调度,专题协调解决问题,动态跟踪进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和指导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环评,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
各环评审批部门应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机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途径,畅通咨询服务渠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环评咨询;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上门服务、靠前服务、现场服务、主动服务等多种服务模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推动中小微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制监管机制
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企业服务的同时,《通知》也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环评制度效力。
强化环评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持续进行环评文件质量动态抽查,按规定实行通报批评与失信记分处罚。
完善告知承诺制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制监管机制,按规定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组织开展技术复核。
强化环评备案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环评登记表备案“回头看”工作,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擅自降低环评等级等违法行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杜娟 通讯员 穗环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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