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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记者获悉,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根据线索,联合街道办、派出所进行突击检查,查处了一处制作销售湿粉类食品的无证作坊。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违法生产的湿粉、工具设备予以扣押,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期,广东省进入高温潮湿天气,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等湿粉类食品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若上述食品未及时冷藏保存或超过保质期,食用后引发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风险增大。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在选购湿粉类食品时,应尽量选择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进行购买;建议选购密封包装的湿粉类食品;购买食用前要查看产品原包装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重点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暂时存放应尽量置于低温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的环境,或在冰箱冷藏存放;购买湿粉后应在保质期内及时烹饪食用。如已超出保质期,即使产品无明显变质、发霉或有酸味等异常,也应停止食用。
此外,该局提醒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生产加工单位要加强清洁消毒、统一密封包装、规范标签标识,把好生产源头关;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规定温度及条件保存湿粉。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湿粉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宇 何颖思 通讯员:石尉、黄志成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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