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畔街268号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料图)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濠畔街268号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濠畔街268号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濠畔街268号
3.工程概况:濠畔街268号升级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1088.5㎡,物业较老旧,各层结构不同、存在一定复杂性(混合结构四层楼的房屋和砖木瓦房结构的房屋连体)。首层原为商铺,后经加固改造为大通层(部分混合结构及坡屋顶瓦房混合连体),层高为4.615米;2-4层为宿舍,二层共8间房(2层走廊通道与非我司产权270号共用),层高为3.25米;三层共6间房,层高为3.25米;四层共6间房,层高为3.25米。计划改造为服务于城市青年白领租房客群的长租公寓,项目改造涉及拆除工程、钢结构工程、砌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外立面翻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
4.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512,971.83元。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1、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的参保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2、以上人员不能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申请人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30分。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资格的投标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提供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装订一套递交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业务部)处办理投标登记。
(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六、网上查询:www.365trade.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scgjl.com/(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www.dayoo.com/(大洋网)、新花城APP、广州日报APP。
七、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广报中心南塔24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1163530
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0-83562591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濠畔街268号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招标内容的主要部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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