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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凌晨3时许,广州天河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在天河区华夏路一酒吧门口有一名女子被人猥亵。接报后,天河警方立即派员到场处置,并将相关人员带回调查。
经查,涉事男女为情侣关系,于8月5日23时许相约到酒吧喝酒,酒后在酒吧内外多处做出亲昵动作,被过路群众拍照上传网络。涉事女子认为两人当时的行为是情侣间的亲昵行为,其不会追究该男子相关责任。经民警严肃批评教育,涉事男女已认识到错误。公安机关已要求涉事酒吧加强场所秩序管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张丹羊 通讯员 天公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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