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1月28日透露,将开展针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三年整治,并在全国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以整肃市场秩序,规范投入品使用,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据介绍,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是水产养殖中重要的生产资料。这些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食品安全、生态安全。近年来,部分企业故意以“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名义,将应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产品“改头换面”,以规避政府监管,造成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对此,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内涵和监管范围,明确了地方监管职责。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同时,在全国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对于使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白名单以外投入品的养殖者将依法查处,督促养殖者主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
于康震说,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涉及食品和生态安全,必须依法按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从来没有“不白不黑”的“灰色地带”。必须通过安全性评价、临床或稳定性试验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验证相关产品安全、稳定、有效和环保性等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才能够批准其生产。但目前市场上一些号称可用于水产养殖的产品,其生产企业仅有自行声明的产品企业标准,未经过安全性评价和临床或稳定性试验,无法确认其产品安全、有效和环保性,养殖生产、产品质量和环境风险都存在不确定性。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主要目的就是引导水产养殖者依法规范使用。
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农业农村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并将积极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
(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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