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才不断朝着一二线城市流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租房,租房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年轻人的住房压力,根据民法典中的租赁条例可知,房屋出租的期限最久为二十年。
对于二十年之久的租赁期限,租客可能会有相应的疑惑:房东如果断供,那是否会影响到我的权益?
如果房客的这种担忧,真的在实际生活中出现,那么这个问题又会怎样处理。
【资料图】
而这个问题在处理的过程中是相对复杂的,会涉及到多方利益,那么,对于断供前租出去二十年的房子,到底能否被法拍吗?
如果能被法拍的话,租客的权益又如何保障呢?这之中会涉及到抵押权和租赁权,进而导致出现多种处理结果。
当房子在出租前被抵押出去的话,那么房客与房主所签的租赁合同,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也就是说,如果抵押权在租赁权实施之前的话,租赁权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这意味着,房子可以被拍卖的。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自然会使得租客的权益受到侵害,那会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呢?
一方面,如果房主在未告知房客关于抵押的情况下,进行租赁合同的签订,自然是由房主来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是房客在已知房子被抵押的情况下,签订了租赁合同,那房东没有赔偿责任,其中的利益损失由房客自己承担。
由此可见,租客的权益想要得到保障,一个很重要的判定因素,在于是否事先知晓房屋的真实情况和属性,这一点也是在司法实践中普遍会产生扯皮的地方。
回归到现实生活中,很多租客吃亏的地方,就在于信息的不明朗,获取信息渠道单一,很容易损失钱财。这其实是一件很普遍有亟待解决的事。
话说回来,当租赁权在抵押权之前有效实施后,那房子就不能被法院轻易拍卖。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也就是说,如果房东已经将房子租出,并且租赁合同也已生效,在这之后出现了房子被抵押的情况,对此法院是不能轻易对房子进行拍卖的,否则的话,会侵犯受租人,也就是房客的权益的。
那这会不会出现一些法律漏洞,从而让一些人钻了空子?就如房主在房子在抵押或断供之前,先将房子租出去二十年,即使房子被抵押,也能从中获取利益,这是可行的吗?
如果站在维护受租人权益的角度上来看,这种做法好像是可行的,但是法律真的会允许抵押人钻这样的空子吗?答案是否定的。
当出现房子被抵押之前,房子被长期租出的这种情况,确实要一定程度上保障承租人的权益,但是也并非就不实施抵押权。
因此,在保障承租人的权益的基础上,债权人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比如与承租人进行协商更换房子或者退还租金以及赔偿,让承租人不再使用房子。
这样的话,抵押权依然可以有效实施,这也就意味着像银行等这样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对房子实施法拍行为。
从以上这两种情况来看,债权人都可以对长期出租且断供房子的进行法拍的。
因此这也给一些想要钻法律空子的房主一些警醒,想把要抵押的房子租出去,从而收取租金的坐享渔翁之利的想法是行不通的。
就算是在抵押之前租给租客,债权人也会通过一些法律允许的方法,将房子进行拍卖的,而在抵押之后,租出去的房子则更有权被法拍了。
同时,这也给一些在外租房的年轻人提了醒,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问清楚所租的房子是否被抵押或者是否有被抵押的可能,从而避免自身权益的损失以及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房子断供之前把它长租20年,是否会被拍卖的这类问题,其实并非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涉及房主、承租人、债权人三者的复杂问题。
实际生活中的情况,远比书本上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同时也涉及到各方权益的有效实施。
其中,承租人在其中处于较弱势的地位,很容易受到权益损害,这就不仅要求承租人有一定的法律维权意识,还需要债权人在维护承租人的基础上,进行法拍行为。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最主要的还是房主要有一定的守法意识,不要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损害各方权益。
而想要购买法拍房的业主,遇到这样有租赁协议的房子,尽量还是绕道而行吧,即便最后以心理底价拿到手,后续的各种麻烦和纠纷也是数不胜数。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