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抖音因“搬运”《云南虫谷》被判赔3200万元,侵权视频播放量超5亿

2022-11-01 16:36:54    来源:奇偶派    

近日,短视频“切条”影视剧掀起的版权之争又被热炒。因为《云南虫谷》被大量“切条”传播,10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抖音构成帮助侵权赔偿3200万。

抖音对此给出的解释是:相关视频为用户自行上传,平台用户数量众多,抖音不可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实质审查;且根据法律规定,抖音平台仅提供信息网络存储服务,没有内容审查义务。平台已经提醒用户上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故不构成侵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两年,长短视频平台冲突愈演愈烈。

2020年12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指出,热门影视剧、综艺节目、体育赛事成为短视频侵权的热点。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接受权利人及监管部门委托,对10万多名原创短视频作者、国家版权局预警名单及重点影视综等作品的片段短视频进行监测,覆盖作品量超过1000万件,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涉及点击量高达2.72万亿次。

爆款短视频流量通常集中在发布后几日甚至几小时,侵权数量多,侵权形式多,短视频平台投诉处理慢,远跟不上侵权短视频传播的速度,剧集热播期一过,损失便再也难以挽回,这都是导致长短视频平台冲突的重要原因。

在法庭上,抖音称,相关视频为用户自行上传,平台用户数量众多,抖音不可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实质审查;且根据法律规定,抖音平台仅提供信息网络存储服务,没有内容审查义务。平台已经提醒用户上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故不构成侵权。

但这一说法并没有被法院认可。判决显示,腾讯在作品上线之前分别于2021年8月28-30日发送了三次预警函,且自2021年8月30日-2022年3月16日,向被诉平台发送侵权警告函达108次。但是上百次的发函也没能阻止抖音平台上关于《云南虫谷》的侵权短视频总播放量高达5.71亿次。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表示,近年来短视频侵权泛滥,对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极大,各地法院均普遍加大了判赔力度,但就个案中究竟应当如何确定判赔额,是依据涉案作品的影响力、制作成本以及可参照的剧集许可费,尤其是被诉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侵权获利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宋健表示,查询判决书可见,涉案《云南虫谷》作品系根据著名小说《鬼吹灯》系列改编,其单集线上制作费达660余万元,总制作费达3.34亿元;而权利人在该作品上线之前分别于2021年8月28-30日发送了三次预警函,且自2021年8月30日-2022年3月16日,大约向被诉平台发送侵权警告函达108次,侵权链接达6299条。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姚兵兵针表示,此案是一件非常值得关注的典型案件,该案判决体现了以下四个主要特点:一是涉及两大平台;二是为视频网络平台的注意义务明确划线;三是基于视听作品市场价值和行业特点加大赔偿力度;四是采取诉前责令停止侵权的适用充分体现法院严格保护的司法导向。值得注意的是,一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裁定采取诉前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即使这样从判决查明的事实看,裁定执行后仍有部分侵权短视频在平台传播,更加说明侵权行为的明目张胆肆无忌惮。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加大网络平台著作权保护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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