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讯息:华鸿股份IPO:龚品忠家族分红3亿多,曾卷入女首富案被限制消费

2022-11-15 06:39:58    来源:德林社    

文 | 张佳儒


(相关资料图)

目前多家家族式企业在冲刺IPO,华鸿画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鸿股份”)就是其中之一。

近期,华鸿股份招股书在证监会官网披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龚品忠、龚新明,二人合计控制华鸿股份89.80%的股权。

家族式企业最大的特点,除了股权集中,还有IPO前乐于分红,将更多的收益留在创始人家族。

最近3年,华鸿股份共进行了5次现金分红,分红金额3.85亿元。分完近4亿,华鸿股份拟通过IPO募集资金约8.62亿元。

华鸿股份的核心管理岗位,也是龚品忠家族把控,其中龚品忠担任董事长,兄弟龚新明担任总经理职务。在龚品忠家族的带领下,华鸿股份经营状况如何?业绩怎样?

最近几年内,龚品忠持有的华鸿股份股东华鸿控股 51.80%的股权和易富投资 51.75%的合伙份额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龚品忠还存在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形。此事背后,还有昔日300亿浙江女首富的身影,这是怎么回事?

家族式企业,3年累计分红3.85亿元

华鸿股份主要业务是装饰画、镜子、相框等各类家居饰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2019-2021年及2022年1-3月,华鸿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77亿元、7.64亿元、10.22亿元和2.1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2亿元、1.93亿元、1.9亿元和0.25亿元。

收入结构来看,华鸿股份97%的收入来自外销,主要是欧美市场。主要产品来看,装饰画占据60%的收入,其次是镜子,两大业务占据90%的收入。

外销收入占比高,导致华鸿股份毛利率波动。2021年,华鸿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分别较2020年下降4.87个百分点和4.81个百分点,主要是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影响所致。

净利润来看,2019-2021年及2022年1-3月,华鸿股份合计实现5.6亿元。近3年,华鸿股份累计分红3.85亿元。两相对比来看,华鸿股份分红大手笔。

华鸿股份的分红,大部分流入到实控人家族。

招股书显示,华鸿股份实际控制人为龚品忠、龚新明,王爱香、王荷仙为一致行动人。其中,龚品忠、龚新明系兄弟关系,王爱香与龚品忠系夫妻关系,王荷仙与龚新明系夫妻关系。

本次发行前,龚品忠、龚新明二人通过华鸿控股、易富投资、王爱香、王荷仙合计控制华鸿股份89.80%的股权。龚品忠、龚新明合计通过华鸿控股和易富投资间接持有华鸿股份80.40%的股份。

龚品忠家族成员分布在华鸿股份多个主要岗位上,比如龚品忠担任董事长,龚新明担任总经理,王爱香担任副总经理。

华鸿股份还披露了龚品忠的家族成员,在公司和子公司的任职情况,任职人员包括龚新明与王荷仙女儿、儿子;龚品忠与王爱香的女儿、女婿等等。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华鸿股份这类家族企业由于股权高度集中在个别股东手中,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时往往容易产生“一言堂”现象,华鸿股份在招股书中,也提示了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龚品忠曾因仲裁被限制消费

招股书披露,华鸿股份实控人之一的龚品忠曾因仲裁被限制消费。

事情发生在2016年5月,龚品忠与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签订资管合同。根据《资管合同》,银行为资管计划A类份额委托人,认购金额为3亿元,龚品忠为资管计划B类份额委托人,认购金额为2亿元。

银行和龚品忠委托基金管理公司成立资管计划用于投资上市公司新光圆成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资管合同》约定,资管计划清算时,B类份额委托人龚品忠对 A 类份额委托人A类份额本金和基准收益分配总额的差额承担补足义务。

资管计划到期清算后,资管计划的现金资产不足以偿付银行的资管资金及预期收益。

这种情况下,龚品忠率先出手。

2019年8月,龚品忠以基金管理公司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龚品忠主张,基金管理公司延迟提交清算报告、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将证券变现构成违约,基金管理公司赔偿龚品忠1054.08万元等。

2020 年4月,仲裁委员会驳回申请人龚品忠的全部仲裁请求。2个月后,龚品忠从申请人变成被申请人。

2020年6月,申请人银行以龚品忠、周晓光、虞云新等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银行主张,龚品忠等应共同向银行支付差额补足款14626万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其中,周晓光、虞云新是上市公司新光圆成的实际控制人,两人是夫妻关系。2016年胡润百富榜,周晓光、虞云新以300亿财富排名第53位,周晓光一度被外界称作浙江女首富。周晓光还是电视剧《鸡毛飞上天》的原型。

由于银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2020年9月,法院裁定查封龚品忠持有的华鸿股份股东华鸿控股51.8%的股权、易富投资51.75%的财产份额。

龚品忠曾答辩,新光集团(新光圆成大股东)是资管计划的实际委托人,自己与新光集团之间是代理关系,并非适格的被申请人。

2021年9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仲裁庭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认定龚品忠与新光集团构成代理关系,龚品忠等应向银行支付差额补足款14626万元、仲裁费101.22万元。2021年11月,法院对龚品忠作出《限制消费令》。

2022年8月10日,银行与龚品忠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龚品忠向执行法院指定账户偿还共计11835.51万元。此后,龚品忠支付了这笔款项。随后,龚品忠的财产查封、限制消费令都被解除。

资料显示,资管计划投资的上市公司新光圆成,已经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在6月23日被摘牌。

在龚品忠带领下,华鸿股份会实现顺利上市吗?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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