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各家保险机构正在借“开门红”冲业绩,其中增额终身寿是主力产品,而监管再度出手规范增额终身寿市场将如何影响“开门红”和未来产品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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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丁艳
编辑|杨芮 袁满
11月18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下称“《通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立即开展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
《通报》显示,弘康人寿、中华联合人寿共2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 小康人寿2款增额终身寿险,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已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有关产品,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此外,平安、泰康、国寿、北大方正人寿、华夏人寿等多险企的相关产品在《通报》中被监管点名。
“今天下午我们都在讨论这份文件,重点在于最后监管提到的要排查增额终身寿险的问题,这将会对行业带来较大影响。”一位寿险公司产品经理对《财经》记者表示。
一位寿险公司精算方面中层对《财经》记者坦言,未来很多增额终身寿险可能都要停售,而很多险企2023年开门红主力产品即是增额终身寿险,如果大面积停售,这些险企开门红节奏将很可能被打乱,若是监管非常严格,可能会面临没有产品可卖的局面。
对此,一位大型头部险企产品相关人士亦分析,特别极端的产品未来确实将会停售。监管在当前出台该文件,避免了开门红期间的恶性竞争,更有利于人身险行业的规范。
今年2月,银保监会曾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2版),后续多家公司的多款增额终身寿险出现下架,下架背后是产品的“利率倒挂”风险凸显。
据一位头部寿险公司精算师对《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增额终身寿险真正需要治理的根源,不在于增额终身寿产品类型,而在于其产品设计跟定价上的一些畸形。增额终身寿价值率尚可,较长期年金险相比亦有优势,但该产品需要在性价比和风险适度情况下进行平衡。
《通报》中指出,各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立即开展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 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等。针对排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监管规定要求报送产品停售报告,并做好已销售保单的服务保障工作。
在产品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通报》指出,主要包括产品设计问题、产品条款表述问题、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问题及其它问题等。
从产品设计问题方面来看,《通报》指出,首先部分人身险产品存在保险责任范围不合理。 如,国华人寿某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包含急性病身故保险金,与意外伤害保险定义不符。中国人寿某医疗保险,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包含慈善赠药,涉嫌加重投保人责任。渤海人寿某医疗保险,限定在指定医院完成全流程治疗且选用约定医疗材料才可获得赔付,涉嫌侵害消费者利益。
其次,现金价值计算问题。如,华夏人寿某重大疾病保险,利润测试中退保率假设较高,存在长险短做风险。 三是产品设计异化。如,瑞华健康某护理保险,保额增额比例高于定价利率,未明确减保规则,存在销售误导和长险短做风险。
而从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问题角度来看,《通报》提及包括产品定价不合理、费率厘定不合理、费率厘定或精算假设不合规这三大问题。
《通报》指出,合众人寿、中国人寿、农银人寿、民生人寿、和谐健康、长城人寿、信美相互人寿、渤海人寿共32款产品,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严重偏离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存在定价不足风险;平安人寿、北大方正人寿共2款意外伤害保险,交费期包含2年交,存在假期交风险。信美相互人寿某养老年金保险,利润测试首年销售费用与定价假设差距较大等。
此外,针对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已开启 “开门红”,《通报》还强调,为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防止行业出现无序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少数公司的销售误导、实际费用与精算假设严重偏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作者为《财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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