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杨万里
两个20CM跌停,让两家科创板公司的投资者感到失落。
【资料图】
11月23日收盘,*ST 紫晶、*ST泽达继续一字跌停,股价分别收报4.34元、8.13元,均创下上市以来新低。
这两家公司有个共同特征:它们均被证监会立案,且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来可能被强制退市。
悲剧背后,是1.88万余名股东在“买单”。当投资者大幅亏损之际,也有反思之处。那些拿钱服务的中介机构们,在帮企业IPO上市同时,是否勤勉尽责、起到了“看门人”作用?他们需要担责吗?
值得一提的是,中信建投、东兴证券拿了千万以上的保荐费。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也拿了几百万费用。
先看紫晶存储,该公司曾于2016年登陆新三板。得益于大数据概念火爆,站上了行业风口,也敲开了上交所大门。
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储以21.49元/股发行价登陆科创板。
上市之初,该公司最高涨至86.59元,此后进入漫长的下跌通道。最新收盘价为4.34元,相比昔日高点跌幅达94.98%,总市值蒸发超156亿元。
进入2022年后,紫晶存储的风险逐渐显露出来。
今年2月1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紫晶存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值得关注的是,该公司是科创板第一家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调查的上市公司。
彼时,有观点认为,一旦投资者对其进行起诉,紫晶存储或将成为科创板第一例投资者索赔案。
今年5月6日,因 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紫晶存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沦为*ST概念股。
今年11月19日,*ST 紫晶公告称,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据公告显示,紫晶存储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欺诈发行,包括招股书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招股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二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包括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监管部门作出的惩罚是:对实控人之一、董事长郑穆,对实控人之一、董事罗铁威的欺诈发行行为,采取了罚款+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上市公司紫晶存储采取了罚款措施。
再看泽达易盛,该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上市,发行价为19.49元/股。
上市后,泽达易盛一度涨至85.99元,之后进入下跌通道。该公司最新股价为8.13元,相比上市高点跌去90.54%,总市值蒸发超64亿元。
今年 5月11日和7月12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泽达易盛及董事长林应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今年11月18日,泽达易盛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且提示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泽达易盛目前也沦为*ST 概念股,每经新闻称其为科创板“欺诈发行第一股”。
据公告显示,泽达易盛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包括招股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嫌编造重大虚 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招股书第五节“发行人的基本情况”第八部分“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控人的基本情况”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二是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包括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在建工程。
监管部门作出的惩罚是:对泽达易盛、董事长林应实施罚款;对董事长兼实控人林应、对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应岚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这两家上市公司和相关人员都被惩罚,投资者的损失却难以挽回。股价跌去九成,高位买的大概率是难回本。
这些责任,难道只有上市公司方面需要承担吗?中介机构也拿了钱,它们又是谁?
据*ST紫晶招股书显示,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发行人律师为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T紫晶新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1.39亿元。其中,保荐费用及承销费用约为1.19亿元;审计及验资费为880 万元;律师费为588 万元。
2020年,中信建投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为58.43亿元,按此估算,*ST 紫晶的承销商费用占比低于2.1%。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市之际,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李波曾为其致辞,表示“紫晶存储作为国内领先的光存储高科技企业......在行业内具备明显的核心竞争优势。希望紫晶存储以此次上市为契机,提高业务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现在*ST紫晶问题彻底暴露了,中信建投作为保荐人情何以堪?
据*ST泽达招股书显示,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T泽达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6530.32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4252.52 万元(不含增值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为1066.04 万元(不含增值税);律师费用为669.81 万元(不含增值税)。
2020年,东兴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为11亿元,按此估算,*ST泽达的承销商费用占比低于4%。
从数据看,*ST紫晶、*ST泽达IPO上市时,中信建投、东兴证券拿到的费用最多,其次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出问题,中介机构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从实际案例看,自瑞华会计事务所卷入康得新造假案、全新好(曾用名:零七股份)2014年年报审计违法事件后,监管层对瑞华会计事务所作出过处罚,包括被立案调查、罚款等。
从法律法规层面看,《证券法》中分别规定了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连带责任,同时也提到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中介机构拿了钱,它们在把关过程中却不能及时排除风险,实际上为后面埋下“地雷”。而“带病上市”的企业一旦问题暴露,受伤的往往是中小投资者。
对于服务过*ST紫晶、*ST泽达的中介机构,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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