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决定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0-11-05 11:23:15    来源:北京商报    

在第三届进博会开幕之际,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和单位宣布,我国决定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就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功能作用、工作进展、相关政策措施等接受媒体采访。

李兴乾说,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向世界宣布,要“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这是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经过一年时间努力,在第三届进博会盛大开幕之际,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进出口银行等9部门和单位共同作出决定,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包括: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这10个示范区,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囊括海陆空港,体现了中国进口发展的动力和潜能。

近年来,中国不断降低关税总水平,提升贸易便利化,扩大进口取得积极成效。中国国内市场空间广阔、潜力巨大,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进口规模占全球比重持续提升。据世贸组织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国进口占全球份额达11.3%,较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中国进口对全球经济复苏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培育进口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的重要抓手。示范区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我们期待,利用三至五年时间,培育一批监管制度创新、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模式灵活的进口示范区,推动中国进口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带动相关产业提质增效、消费水平明显提升,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应有支撑,为促进世界经济繁荣作出中国贸易应有贡献。

李兴乾强调,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世界经济遭受严重冲击,贸易形势复杂严峻,中国政府依然坚定不移推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工作,积极主动扩大进口,充分展示了中国深化对外开放、倡导贸易自由化的坚定决心。这是我们承担贸易大国责任,履行进口大国担当的实际行动。着眼于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将持续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进口,支持改善民生相关产品的进口,支持发展进口新业态,优化进口商品营销模式、提高监管便利化水平,支持示范区开创进口贸易创新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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