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规则大幅松绑 券商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码布局国际业务

2021-01-25 15:01:02    来源:国际金融报    

近期,中概股回归潮涌向香港,同时内地投资者大举涌入港股,港股成为南下资金重点配置标的。在此背景下,香港子公司的投行业务及财富管理业务将成为券商发力重点。

近期,券商境外设立子公司条件大幅“松绑”。证监会取消60亿元净资产的财务门槛,流程亦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2020年以来,已有多家券商增资境外子公司或拟对境外分支机构进行增资,内资券商加码布局境外业务。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松绑”利好券商“出海”,或将助推证券行业市场化、国际化程度同步提升,提高国际竞争力,在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及经营策略下,带动国内业务优化全方位升级。同时,在“出海”潮下,券商应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审慎做出决定,用市场和业绩验证策略,稳扎稳打发展壮大。

“出海”规则大幅松绑

近日,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为落实新证券法,落实放管服要求,证监会发布集中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制度文件的决定。其中包括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管理方式,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该修改涉及的法规文件为证监会2018年发布并施行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提到针对券商设立境外子公司相应符合的五个条件,包括硬性门槛“财务状况及资产流动性良好,证券公司净资产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

而新《管理办法》则未提及券商“净资产不低于60亿元”这一前置条件。关于财务状况的相应要求,原来的第九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应当全资设立,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除外”,修改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应当财务状况及资产质量良好,具备对子公司的出资能力且全资设立,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除外”。

同时,与原有五个条件全部满足才能设立不同,新修改的表述仅需排除监管所规定的三种情况,券商即可境外设立子公司,“出海”松绑程度可谓不小。这三种情况主要为:

一是“最近3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因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被采取监管措施,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二是“拟设立、收购子公司和参股经营机构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未建立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或者该国家或者地区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未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签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三是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配套流程亦从审批变为备案。证监会规定,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自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决议通过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提交备案情况说明。

“中国券商国际化程度较低,无法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跨国并购及人民币国际化提供配套服务。因此,有必要为券商‘出海’松绑,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券商自律、做好内部风险控制。”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在证券公司2019年度净资产排名中,共有31家券商的净资产规模在60亿元以下,约占行业比例的32%。也就是说,此次净资产硬性门槛降低,对近三分之一的券商是个利好。

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学术委员、清华大学博士后付立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修改取消诸多限制,扩大全行业的业务范围,增强国际业务影响力,提升券商自负盈亏、自主决策的市场化意识,或将助推证券行业市场化、国际化程度同步提升,壮大行业的同时,带动国内相关业务乃至行业整体升级发展。

近期,香港资本市场呈现火热态势,南下资金单日净流入超200亿港元,伴随赴港上市的中资企业热情高涨,港股市场相关投资逐渐得到内地投资者的青睐与重视。

鼓励券商“出海”有诸多积极意义。在付立春看来,首先,考虑到内资金融机构展业多依靠牌照、规模及渠道优势,市场地位及市场影响力提升空间较大,“出海”有助于提升内资券商的国际竞争力。其次,“出海”有利于内资券商参与更多中概股及中资企业相关业务的服务机会,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中提升市场份额。

加码布局国际业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全球金融市场震荡影响,中资券商国际业务短期承压。在H股上市的6家中资券商国际业务子公司中,有4家2020年上半年收入同比下滑。

兴证国际表示,2020年上半年除税后,净亏损为2.86亿港元。亏损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受年初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自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4.22%;二是全球股市大幅调整,香港证券市场低迷,就保证金贷款计提减值拨备2.93亿港元。

“面对复杂多变且波动率高的市场环境,本集团将会采取更审慎的态度开展业务。”兴证国际表示,其中包括加快业务转型,构建财富管理与大机构业务双轮驱动的业务体系,以及审慎发展资本消耗型业务。同时,也将继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治理架构,持续优化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同时,内资券商业绩韧性依然强劲,在港业务发力势头不减。Dealogic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28日,按照保荐人承销规模排名,中金公司凭借53.66亿美元的保荐承销规模及13家的保荐承销项目数量,位居香港IPO保荐人排名第二位,市场份额达到10.49%;中信证券排名第三,承销规模51.48亿美元,项目数12个,市场份额占比10.07%;海通证券承销规模39.29亿美元,项目数13个,排名第五。

2020年以来,已有方正证券、国信证券、西部证券多家券商增资境外子公司或拟对境外分支机构进行增资,加码布局境外业务。

付立春告诉记者:“券商对‘出海’要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审慎做出决定,用市场和业绩验证策略,稳扎稳打发展壮大,切勿为了‘出海’而‘出海’。同时,在海外还是应积极去适应海外的规则,从人才储备、经营理念等多方面做出同步适应,获取更多的国际化先进经验,达成带动境内相关业务及经营管理体制全方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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