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30日,广州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部署会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召开。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辖区内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执行案件。
据悉,广州法院实行全市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有力保障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此前,广州海珠法院就发出了全省首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该案例还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
针对开设在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的一家汽修厂违规排污问题,海珠法院还首创生态环境法律风险提示,促违规排污汽修厂搬迁整改,有效保护城区生态环境。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陈中莉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叶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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