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短讯!实体药店,开始量化评星

2022-12-06 21:42:48    来源:第一药店财智    

对于零售药店而言,评星将成为常态,而只有做好服务,才会在未来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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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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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开始星级管理

据东南早报,日前,泉州市在全省医保系统率先出台《泉州市医保服务站星级管理规定》《泉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星级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医保服务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等涉及医疗保障服务领域管理,通过服务规范、服务建设、服务环境等方面量化评星定级,并设置奖励措施,充分调动医保服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医疗保障全领域服务水平。

此前,在丰泽区一家连锁药店,丰泽医保分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服务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满意度和奖励服务等五个项目17条检查内容给药店打分。该药店改造后,增设了慢性病服务管理区,为顾客提供免费的药师咨询和血压血糖测量服务。同时在药店显眼位置设置医保公众号二维码,让市民能及时扫码了解最新医保政策。

泉州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服务站和零售药店的星级评审都设置了考核内容及相应的评分标准,按分值高低划分不同星级,星数越多代表等级水平越高、建设标准越高。泉州医保部门已将全市医保服务站全部纳入星级评定范围,医保服务站定星后,由市医保中心于次年1月份公布评定结果,统一制作星级标牌并授牌。零售药店则根据综合评定,达到一定星级标准的,将在年底授予星级标牌,次年年底再根据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情况对各药店进行复核,之后会对星级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3年星级等次在四星级及以上的药店,可享受取消年度考核保证金、免除年度考核、奖励连锁药店新增一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额等激励措施。

此次医保部门创新制定出台医保服务站和定点零售药店星级管理办法,通过开展星级示范点创建,引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增强服务意识,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便民服务水平,将打造一批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点),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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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星成为常态

据今年7月《哈尔滨日报》消息,当地以药店为主的首批300多家经营主体将实现“亮码经营”。

彼时,记者走访人民同泰药店时发现,该店在新药特药柜台醒目位置摆放了一个标有“码上诚信”的二维码,消费者扫码后可查询药店基础信息,还可对药店服务作出评价。

基础信息包括药店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如果药店有行政处罚信息,消费者点击后即可查询。在界面下方,消费者还可以从守信承诺、货真价实、服务质量等方面对药店作出评价。

据介绍,当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区营商局,在去年建成了中央大街放心消费示范街,老街主街111个商家全部亮码,今年,当地聚焦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药品行业,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重点区域多家药店先期应用“码上诚信”,力争年底前实现辖区内818家药店全覆盖。

据了解,2018年末,商务部发布关于《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为此,各省市纷纷行动。

例如,2020年,上海将药店以经营面积、人员配备、管理体系、合规情况和质量安全为指标划分为三个类别(最高类别为“三类”);然后在分类结果基础上,结合能够代表药店综合经营服务水平和守法合规程度的11项指标,将二类、三类药店进行评级划分,共五个级别(最高级别为“五星级”)。

去年年初,黑龙江鸡西市医保局联合“诚信鸡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提出将定点药店信用等级依评分高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期为一年,评定结果与信用监管挂钩。

商务部《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建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药品零售行业信息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程度,使行业现代化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标准。

换而言之,对于零售药店而言,评星将成为常态,而只有做好服务,才会在未来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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