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讯息:安阳市某已注销合伙企业的9位合伙人因未缴个人所得税被查

2022-12-10 15:27:05    来源:税务稽查小课堂    

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包括纳税人的确定、合伙企业所得的确定、亏损的结转、所得的分配、合伙人个人所得税优惠的享受等一系列问题,涉及到的文件规定较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稽查

违法事实:


【资料图】

范某、何某某、黄某某、卢某、罗某某、沈某某、王某、叶某某、张某9人从安阳市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的收入未足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对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合伙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如下:

1、合伙企业增值税

根据合伙企业的正常业务类型,区分不同的税率和征收率正常缴纳,正常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和其他企业并无不同。

2、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制企业本身并不具有法人地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自身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合伙人所得税

对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先分后税”原则征收所得税,以每一合伙人为纳税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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