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时讯:大鹏新区“青少年模拟法庭”开庭,让青少年普法活动“燃”起来

2022-12-13 21:43:51    来源:读创网    

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邓露丹 陈苗 文/图

“全体起立!”在场所有人听到指令后齐刷刷站立。“请坐下!”大家正襟危坐,表情专注。一场完全由中学生扮演法庭角色的“《拒绝异域宠物》——青少年模拟法庭”正式开庭。近日,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组织的“普法进校园”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进行成果展示。

“辩护人”向“当事人”发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被告陈某是一位大学动物医学讲师,他为了教导儿子如何保护小动物,在“咸鱼”交易软件以1万元的价格非法收购两只乌龟,后将乌龟一直放在家中进行饲养、研究直至案发。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动物是玳瑁,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属于濒危野生动物。检察机关指控陈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被告在明知国家禁止私自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检察院指控被告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模拟法庭“案件庭审”现场

此次模拟法庭参加庭审的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均由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中学生担任。整个模拟庭审全程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三个程序。在每个程序中,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均按照合议庭的要求完整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证明了本案的指控事实;辩护人通过对被告人的行为目的、违法认识的可能性、以及涉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角度,提出量刑意见,对被告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理由进行了充分的阐述。

律师现场点评

庭审后,受邀参加此次活动的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洪丽为同学们进行了现场点评,让同学们能进一步正确理解和体会法庭庭审的真实过程。同学们纷纷举手提问,不仅涉及庭审有关问题而且还延伸到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洪律师缜密、严谨的法律辨析和深谙青春期学生心理的回答技巧,让现场迅速“燃”起来,互动氛围热烈。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负责人表示,法庭陌生而又神秘的感觉令学生们心生敬畏和向往。参演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学生们准备都很充分,参与感极强,也让他们更加懂得学习法律、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学会法治思维,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希望能有更多机会体验这样的法治学习活动。

“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大鹏新区政法办利用学生寒暑假、开学返校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覆盖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消防安全知识等主题,围绕青少年身心特点,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努力在青少年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大鹏新区政法办方面表示,将继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零距离”普法给青少年带来更多生动的法治教育体验,让学法成为青少年的一种兴趣,积极引导青少年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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